比赛场上顶头球成为“植物人” 武威“足球砸伤少年案”13日开庭审理
家长状告学校索赔206万
本报武威讯(记者张永生)在校园运动场上踢足球,却被足球砸伤成为植物人。伤者家属带领孩子进京治疗花费近40万元后,在孩子病情开始好转时,却因缺乏足额费用被迫中断治疗。
伤者徐某今年15岁,受伤前曾是武威二中初一(二)班的学生。2006年3月22日下午6时40分许,学校正在举办运动会,徐某和同学在学校的操场上比赛踢足球。徐某的同学将足球高高踢在空中,徐某在足球落地时,跑过去顶了一个头球,足球飞走了,徐某却昏倒在地上。徐某被送进医院时处于昏迷状态,初步诊断为右额颞顶部硬膜下血肿,蛛网膜下腔出血,脑疝形成。
据了解,徐某在武威市人民医院昏迷了83天后,2006年6月19日,在家人的陪护下转院至北京博爱医院继续进行治疗,博爱医院诊断后发现:徐某脑血管破裂、脑疝形成,为植物人。此后,徐某在北京博爱医院的精心治疗下,病情奇迹般逐渐好转,医生告诉徐的家人,只要有信心坚持治疗,徐某将来有可能站起来走路。为了给孩子治病,徐某跑出租车的父亲卖掉了出租车及家中可以变卖的一切,并向所有亲人借了钱,先后花掉近40万元的费用。但徐某的后期治疗还需要巨额费用,今年4月23日,徐某家人因资金短缺而不得不放弃在北京的治疗,返回武威。
徐某的亲属告诉记者:“孩子当时是代表其所在的班级参加学校组织的足球比赛。因此,学校对孩子负有教育、管理、保护职责。事发后,我们曾多次要求学校给予赔偿,但学校以没有过错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无奈,我们才向法院提起诉讼。”记者了解到,徐某家属在诉状中提出的仅康复费一项就高达100万元,各项累计索赔数额高达206.2万元。目前,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并成立合议庭,将于9月13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兰州晨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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