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3日电(记者朱剑红)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研究制定的《天然气利用政策》于8月30日正式颁布实施。这一政策的有效实施,将有利于改善大气环境,对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天然气利用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均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天然气利用政策》主要包括六方面内容:一是制定政策的必要性;二是适用范围和管理主体;三是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四是天然气利用领域和顺序;五是促进天然气节约利用;六是保障措施。
根据这个政策,天然气利用领域归纳为四大类,即城市燃气、工业燃料、天然气发电和天然气化工。将天然气利用分为优先类、允许类、限制类和禁止类。城市燃气列为优先类,禁止以天然气为原料生产甲醇;禁止在大型煤炭基地所在地区建设基荷燃气发电站;禁止以大、中型气田所产天然气为原料建设LNC项目。
该政策规定,对已建用气项目,维持供气现状,特别是国家批准建设的化肥项目,要确保长期稳定供应。天然气供应严重短缺而又有条件的地方,可实施煤代气项目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