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9月3日电(记者江国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颁布实施的《天然气利用政策》规定,我国将优先发展城市燃气,禁止以天然气为原料生产甲醇;禁止在大型煤炭基地所在地区建设基荷燃气发电站;禁止以大、中型气田所产天然气为原料建设液化天然气项目。
据发展改革委介绍,为缓解天然气供需矛盾,优化天然气使用结构,促进节能减排工作,发展改革委制订并发布《天然气利用政策》。这项政策规定,我国天然气利用政策由国家统筹规划,考虑天然气产地的合理需求;坚持区别对待,确保天然气优先用于城市燃气,促进天然气科学利用、有序发展;坚持节约优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