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3日讯记者王晓雁“十一”黄金周即将到来,记者今日从国家旅游局获悉,“十一”期间将重点查处旅游市场的“零负团费”、强迫消费和变相强迫消费等违规行为。
当前,我国旅游市场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恶性竞争的现象,部分旅行社以“零负团费”方式运作团队,通过收取导游人头费和购物点给予的回扣,来弥补损失和赚取利润,导致旅游团队标准降低,行程中购物次数擅自增加,服务质量全面降低,游客利益受到损害。
“要从源头根治旅游市场的强迫消费、购物欺诈,必须先拿零负团费开刀。”为此,国家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旅游局日前下发了《关于做好2007年“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在“十一”期间,加大对旅游企业的监管力度,其重点便是打击以“零负团费”为主的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等侵害旅游者权益的现象;同时,也要保障好导游等一线员工的合法权益,改善其工作环境和待遇,及时有效处理游客投诉,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