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武志成)昨天上午,市长戴相龙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规定(草案)》,研究了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常务副市长黄兴国,副市长杨栋梁,滨海新区管委会主任苟利军,副市长只升华、张俊芳,市政府秘书长何荣林等出席会议。
戴相龙在会上指出,建设天津东疆保税港区,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建设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实现天津城市定位的需要。我们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设立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的批复》的要求,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和成熟经验,把东疆保税港区建设成为国际化、现代化、智能化的一流保税港区,积极探索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理制度创新,深入研究东疆保税港区的行政管理体制、海关监管体制和经营管理模式,把东疆保税港区建成为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先行区和示范区。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设立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的批复》,天津东疆保税港区除享有与洋山保税港区相同的税收及外汇政策外,还可根据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要求,在机制、体制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一些重大的改革开放措施,并借鉴国际通行做法,积极探索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理制度创新,以点带面,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和政策叠加工作。因此制定《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规定(草案)》要着重构筑东疆保税港区体制改革框架,疏通改革路径,将体制机制的创新法定化,为东疆保税港区先行先试创造宽松的体制空间和法制环境,(下转第2版)
(上接第一版)为东疆保税港区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规定(草案)》主要明确了该规章的适用范围,东疆保税港区的定性、功能和发展目标,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创新口岸监管体制、创新开发经营体制、创新口岸监管方式和保税港区优惠措施等方面内容。
会上,市环保局汇报了上半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情况。上半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6年同期减少0.38万吨,同比下降2.88%;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2006年同期减少0.01万吨,同比下降0.14%。会议提出,各地区要根据上半年完成情况,调整下半年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计划,确保完成全年主要污染物减少2.1%的目标。要扩大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尽快完成在建污水处理厂的验收,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再生水回用工程建设,完成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厂建设,制定出台更严格的地方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