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 构建和谐组工信访
为切实提升组工信访工作水平,服务组织工作中心任务,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仙居县坚持从完善制度、规范程序、优化服务上下功夫,根据《信访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组织部门工作实际,在制定完善并规范操作《县委组织部信访工作流程图》的同时,突出三个“真”字,将以人为本体现在工作流程的全过程,贯彻在工作程序的每一个环节,着力构建“和谐组工信访”。
一是在接访环节,坚持真情服务,以礼待人。在接待来访人员时,要求接访的组工干部要热情接待,以礼感人,缓解来访者的情绪,拉近相互间的距离。在具体工作中,始终做到“一个理念”:“自己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就是代表了组织部门的形象”;“两个原则”:“群众无小事、信访无小事”;“三个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四个一”:“一张亲切笑脸、一句温馨问候、一杯清新暖茶、一把舒适座椅”;“五个不准”:“不准态度生硬、不准措辞推脱、不准厚此薄彼、不准心烦气躁、不准随意表态。”
二是在查访环节,坚持真心对待,以理服人。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对属于受理范围内的来访或信件,及时报送领导阅批后转相关科室处理;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及时填写信访件转办单,转请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并作专门的督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结果。要求信访干部在办理来信来访时做到“四清”:事实清、政策清、信访人清、责任人清;“四有”:来信有登记、来访有记录、交办有回音、处理有结果。
三是在回复环节,坚持真诚办理,以情安人。对群众的来访和来电,能够现场答复的认真做好解释说明;对涉及到政策性问题或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的当面或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避免越级上访。对有署名的信访人,通过信函、电话及走访等多种方式,及时将受理情况和处理意见告知信访人,真正为群众排忧,让群众满意,使群众放心。在整个案件办理过程当中,要坚持做到“三为主”、“三防止”:以宣传政策为主,针对信访的中心话题,重点进行耐心细致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讲解,防止乱评价、乱表态;以思想疏导为主,防止言辞生硬、看人打发;以正面鼓励为主,防止简单粗暴,使干部群众真正感受到组织部门的温暖,真正树立组织部门“干部之家”、“党员之家”、“知识分子之家”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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