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陆慧通讯员韩根南
本报讯 酒后因家庭琐事向妻子施暴的张某,日前,在妻子周某的再三请求下,闸北法院结合张某的悔罪态度,给予从轻处罚,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年逾50的张某在一家涉外公司代表处任职,有着体面的工作,拿着不菲的薪水,拥有让人艳羡的社会地位。
5月9日,两人发生争吵,张某追着妻子从客厅一直殴打到房间,并击打其头部,最后被儿子制止。殴打结果导致妻子脑硬膜下血肿,时而昏迷,并伴有恶心呕吐现象,右眼视物模糊,经初步鉴定已构成重伤。
闸北检察院在对张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进行审查起诉阶段时,周某多次为张某求情,并表示自己已经原谅了他。考虑到受伤后的周某需要人照顾等因素,检察院同意给予张某取保后候审。
公诉人认为,张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应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上10年以下,鉴于被害人表示已经原谅了被告,以及案件发生在夫妻之间,公诉人同意对张某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