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巴格达9月4日电 (记者亢德喜 闫珺岩)伊拉克上诉法院4日宣布,维持对伊前总统萨达姆表弟、绰号“化学阿里”的阿里·哈桑·马吉德等3名前政权高官的死刑判决。
伊上诉法院首席法官阿里夫·沙欣在记者招待会上说,上诉法院认定3人所犯种族屠杀罪和反人类罪成立,维持对他们的死刑判决。
根据伊拉克法律,他们将在30天内被执行绞刑。
另外两名前政权高官分别是前国防部长苏丹·哈希姆·艾哈迈德和前伊拉克武装部队高官侯赛因·拉希德。今年6月,这3人因参与镇压北部库尔德人的“安法勒”案而被判处绞刑,3人随后向伊拉克上诉法院提起上诉。
萨达姆政权1988年在伊北部发动镇压库尔德人的“安法勒”行动,并在行动中使用毒气。据有关机构估计,针对库尔德人的报复行动造成约10万名库尔德人死亡,2000多个村庄被毁。
去年8月21日,伊拉克高等法庭开庭审理“安法勒”案,当时萨达姆也是被告之一。2006年12月30日,萨达姆因“杜贾尔村”案被处以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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