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加拿大籍华裔商人刘先生冒着酷暑专程来到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为该院举报中心送来了一面写有“执法为民一身正气,维护正义廉明高效”的锦旗,表达了对检察官公正执法、坚定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钦佩之情。
据介绍,2004年刘先生投入资金150万元人民币与南京市鼓楼区某国有公司合资成立了某植物工程有限公司。就在公司领到工商执照,尚未开展任何经营活动时,合资方的中方合伙人指使他人从银行账户上将150万元现金提走,将其挪用。刘先生得知这一情况后,多次与合伙人交涉,要求返还资金,一直无果,遂向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举报中心举报。
鼓楼区检察院接到举报后,院领导当即召开案情分析会,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的干警承办。在短短的两个多月时间里,干警们多次奔赴江苏海门、武进、江都等地调查取证,通过查阅大量账本和银行往来单据,掌握了大量的事实证据,干警们对合资方的中方合伙人等相关人员讲明道理,认真分析事发原因,分清责任,明确该事件的法律后果。
经检察官深入细致的工作,中方合伙人主动与投资方刘先生取得了联系,并得到了刘先生的谅解。6月初,双方共同商谈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并签订了还款协议。前不久,按照还款协议,第一批40万元的还款已经拨到刘先生指定的账户,其余款项也已经落实,外商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