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杨风锁)近日,河北峰峰集团公司出台了《患重大疾病职工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以解决职工看病难及因病致贫问题。“这是为我们办的一件大好事、大实事”。职工们拍手称赞,奔走相告。
根据此《办法》,对患各种重大疾病职工住院医疗和转外就医,在一个年度内自费医疗费达到1万元以上,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可给予一定的医疗救助。
救助标准最低为1000元,最高为5000元。
同时,为解决资金来源问题,集团公司行政和集团公司工会每年将筹集医疗救助资金30万~50万元,由集团公司工会具体负责管理实施。此外,《办法》还对患病职工申请医疗救助的程序和相关手续及医疗救助公示制度等作出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