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郑莉)从2006年起,烟台、潍坊、泰安、济宁、枣庄、临沂的上万名厂长经理们,先后收到一份由政府发出的“以人为本,共创和谐企业”倡议信,旨在使企业经营者比较系统地了解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工作内容,敦促企业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在山东,一项新的“三年规划”被列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格局,即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和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3年规划,规划提出,从2006年至2008年,争取使全省大多数企业进入不同层次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行列,广大职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实现依法维权、共谋发展、互利共赢的总体目标。
与此同时,山东各地也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创建模式。在青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被列入各级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的重点工作内容,并制定了详尽的创建标准;威海组织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5人讲师团,深入镇街和企业举办巡回讲座和培训班,宣传普及创建工作的重要知识,并力争培训1000名工作骨干和10万名职工;济宁开展了“劳模企业家带头创建活动”,形成了团队共创、链条共创、区域共创、结对共创、行业共创5种创建模式……
如今,山东省已经形成统一组织领导、统一研究部署、统一协调推进、统一考核表彰,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工会运作、三方推进、部门配合、职工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且效果显著。目前,该省共有9.6万家企业,919万名职工参与了创建活动。同时,广泛深入开展的创建活动在全省产生了强大的示范效应,目前共命名表彰不同级别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22551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就有7534家。
创建活动开展1年来,企业与职工都得到了实惠。到6月底,全省各类企业对照创建标准,共为职工补缴了8.86亿元社会保险费,签订的劳动合同增加了155.8万份、集体合同增加1.41万份,建立职代会制度的企业增加了1.62万家。劳动关系得到明显改善,仅上半年,全省劳动争议较去年同期下降了39%,保障了企业的健康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