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公众1047万元“开银行”
通讯员曹小航早报记者于松
一名男子在上海、苏州、徐州等城市相继开办多家中介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047万元,并异地调动资金,一边借款一边放贷,行使银行的部分职能。
用高额利息吸收存款
孙某生于1967年,江苏徐州人,大学本科毕业后在南京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2003年7月至2005年10月,孙某先后注册成立徐州五色土公司、上海五色土公司及其苏州分公司、无锡分公司、上海龙票投资管理中心等几家公司。
2005年10月起,孙某以6%~12%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吸引上海、无锡、苏州、徐州等地区的投资者,将资金存入其指定的个人账户。
据孙某称,在2005年之前,公司还将愿意贷款的人与需要借款的人进行配对,收取中介费用。
行使银行的部分职能
然而,由于投资与借款业务的不平衡,导致资金周转不畅,孙某开始做“债权转让”和“异地投资”,充当借款人与投资人的相对人,并在异地调动资金,行使银行的部分职能。
孙某公司利润的来源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借款人支付的服务费(1%~3%),二是借款人支付的利息与公司支付给投资人利息之间的息差。
由于比较讲信用,孙某吸纳的资金越来越多。银监会上海监管局发现了这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立即向公安机关告发。截至今年7月,公安机关初步查明,孙某在上海、苏州、徐州等地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0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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