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6
张先生过去的房子是单位分配的,几年前曾申请公积金贷款把这套公有住房的产权买了下来。公积金贷款已还清,现因子女逐渐长大,张先生考虑再买一套大一点的房子。
答:可以。张先生当年购买公有住房产权,是当时房改的一部分,不同于“在市场上购买自住住房”,所以可以享受公积金贷款新政策。如果在办理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向公积金中心或担保公司寻求解决。
案例7
孔先生曾经历过一次动拆迁,当时孔先生选择了实物安置,获得了一套房子,因要补足差价,申请了一笔公积金贷款。现孔先生考虑到当时的动迁安置房比较偏远,工作生活包括子女学习都不太方便,所以打算在合适的地段再买一套房子。如果孔先生夫妇公积金缴存都正常,并且还清了上笔公积金贷款,他们这种情况是否可以享受公积金贷款的新政策?
答:可以。孔先生虽然曾申请过公积金贷款,但动拆迁安置和“在市场上购买自住住房”还是应有所区别。孔先生这种情况可享受公积金贷款新政策,如在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向公积金中心或担保公司寻求解决。
案例8
小林曾经申请过一笔住房公积金建造、翻建、大修贷款,用于修缮住房。小林现已与女友领取了结婚证,考虑另买一套婚房,小两口公积金缴存都正常,能否享受公积金贷款的新政策?
答:要根据不同情况判断。如果小林申请公积金“建、翻、修”贷款用于修缮的那套房子是小林自己买的,那么小林就不能再享受公积金贷款的新政策了;如果那套房子小林虽有产权,却不是其本人购买的,那么小林夫妇是可以享受公积金贷款新政策的,如果在办理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向公积金中心或担保公司寻求解决。
案例9
楚先生夫妇前几年离职当起了自由职业者,但没有单位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了。后来听说公积金中心规定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于是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签了协议,通过自愿缴交方式定期为自己缴纳公积金。现在楚先生夫妇看中一套房子,打算申请公积金贷款,是否可以享受公积金贷款的新政策?
答:可以。楚先生夫妇两人通过自愿方式缴交公积金,只要缴交正常,又符合“第一次购买自住住房”的条件,就可以享受公积金贷款的新政策。当然,楚先生夫妇在获得公积金贷款以后,还应该继续按照协议正常缴交公积金。
案例10
小吴和她的妹妹都没买过房子,基本和补充公积金缴存正常且余额充足,姐妹俩如想共同买房,是否可以获得50万元公积金贷款?
答:不可以。公积金贷款的共同参贷范围只包括:主贷人、主贷人的配偶,以及与主贷人同一户籍且时间在一年以上的直系血亲(即主贷人的父母和子女)。
案例11
秦先生是上海铁路系统职工,在上海铁路系统住房公积金归并本市管理前办理过铁路系统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本市住房,现在秦先生已经将上述贷款还清。若秦先生欲再次购买住房,是否可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答:随着铁路系统住房公积金归并本市管理,原先铁路系统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的相关记录和数据也同时归并。秦先生既买过房,又贷过款,因此不能享受公积金贷款新政策,只能按照原有政策计算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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