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作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部署,极大地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也对新时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赋予了新的内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平安建设是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新举措。党中央、国务院对平安建设工作高度重视。200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这是新形势下开展平安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份纲领性文件。正如文件指出,平安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保障工程,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人民群众所期盼的民心工程,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基础工程。
近几年的实践表明,平安建设适应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体现了科学发展的客观需要,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进一步发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优势,既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目标,又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仍将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影响和谐稳定的因素仍然大量存在,我国社会的安全运行面临着诸多挑战,改革发展越来越多地触及到深层次的利益矛盾,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增多,社会矛盾纠纷增多。目前,滋生和诱发违法犯罪的消极因素增多,刑事犯罪案件仍在高位徘徊,经济犯罪对社会稳定和市场经济秩序的危害加大,暴力恐怖活动已对社会稳定构成现实威胁。社会管理领域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政法部门执法办案和社会管理难度增大。安全生产事故、治安灾害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增多,而我们的应急处置机制还不够健全和完善。
平安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还很多,平安建设的任务还很艰巨繁重。因此,必须不断深化平安建设,落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深化平安建设,就是要按照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要在解决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上下功夫,深入实际、关注民生,努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着眼于解决深层次的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在动员社会力量齐抓共管上下功夫,形成党委政府领导实施,综治委组织协调,部门各尽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格局;要在抓基层打基础,狠抓措施落实上下功夫,建立健全工作网络与队伍,形成有效的工作制度。要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从而实实在在的解决问题,实实在在地取得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