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名当事协管员蹲在路边,看见记者的镜头对准他们,扭头回避。 本报实习生 王子荣 记者 吴峻松 摄 |
围殴保安续 协管员被开并道歉赔款6500元
奥一网讯 昨日报道了罗湖区南湖执法大队协管员拒交停车费,殴打保安一事。昨日上午,市城管局负责人、罗湖区政府有关负责人紧急约见南湖街道办执法队的李队长。随后,南湖街道办执法队的李队长前去桑达小区管理处,代表南湖街道办向管理处道歉。
执法队副大队长潘楚平昨日说,经调查,当晚共有6名协管员参与了事件。
随后,小区管理处郑主任和3名当事保安一起,协商赔偿管理处和保安损失事宜。郑主任说,事件导致管理处的两个对讲机损坏,这个要赔偿。事件还造成了1名当事保安员的手机损坏,身体也有所损伤。郑主任代表当事保安员提出了4500元的赔偿要求。郑主任表示,管理处方面为了表示诚意,不作太多要求。他说,即使当事保安要求更多,但只要执法队方面给4500元就够,剩下的钱由管理处来给都可以。
潘楚平同意了这个要求。根据双方最终协定,南湖执法队方面向桑达小区管理处和当事保安赔偿6500元。协商结束后,潘楚平和一名随行负责人临时自掏腰包,凑够了这笔款项,用现金当场支付。这笔赔偿是否由南湖街道办来报销?潘楚平说,事件与执法无关,是当事协管员的个人行为,所以这笔钱只能由6名当事协管员来分摊,如果不够,就由他和大队长两人分摊。对这个协商结果,当事保安之一的小王称,他自己并不是很满意,“赔偿倒是次要的,当晚协管员说的话太难听,太伤自尊。”
潘楚平说,当事的6名协管员平时在业务上都颇有能力,但这起事件确实反映出管理上的问题。他说,当事协管员在下班后闹事本来是个人的事,但他们当时开着执法车,影响很坏。潘楚平说,这起事件暴露了执法队对执法车辆的管理存在漏洞,同时对协管员的教育不够。他说,发生今次事件后,执法队将对协管员进行半军事化的管理。
据一位资深执法队员介绍,按照市里内部车辆使用的规定,原则上协管员是没有资格开车的,如果协管员开车就是违规行为。执法车要执法人员开,但是不可能每个执法队员都会开车。如果协管员必须要开车的,必须有正式的执法队员在车上。在不执法的情况下,协管员开车的情况时有出现,但是真正做到协管员不开车这一地步很困难。
■相关新闻主管副区长召开紧急会议
在罗湖区委宣传部给记者一份通稿中称,协管员打人事件发生后,罗湖区政府及市城管执法局非常重视,要求有关部门迅速查明情况,严肃处理该事件。
昨日上午,罗湖区主管城管执法工作的张斌副区长主持召开了南湖街道党工委和区城管执法局负责人等参加的紧急会议,就此事的处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区执法局与南湖街道党工委根据区领导的要求,迅速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召开了执法队长会议,通报该事件,要求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严格管理,并由区执法局监察大队向各街道执法队发出通报,要求各队组织协管员认真阅读报刊对此事的报道,严格执行执法车辆的管理规定,加强对协管员的管理,杜绝同类事件再次发生;二是要求各执法队按照《义务监督员管理办法》及《车辆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队伍及车辆管理;三是南湖街道党工委作出了对参与打人的协管员予以辞退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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