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2分钟 副市长减半
市委市府出新规限定领导公务活动电视报道长度及文字报道字数 本报讯(记者王海军 实习生邱韵菁)记者昨日获悉,广州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改进会议活动安排和精简文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昨天开始实施,对机关“文山会海”作出了严格的限制性规定,包括不得在景区开会、市领导原则上不题词题字、领导讲话稿要尽量缩短、书记市长公务活动文字报道不超过1000字等。
不得在景区开会 《意见》首先严格了会议的报批手续。对以市委市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实行年度计划审批制度,凡未列入年度会议计划的,原则上不予安排召开。
另外,对于会议数量、会期、规模和经费,《意见》都做出了明确的压缩性规定。全市各类会议可套开的,原则上不再单独召开。
各地各部门一律不得在风景名胜区、度假区开会,开会一律不得发放纪念品,不得组织与会人员“游山玩水”。
严格控制集体合影 以往每有颁奖、奠基、剪彩等大型仪式,往往能见到领导的身影,《意见》要求严格控制这些打着各种名目的事务性活动,并严格控制集体合影。除市党代会和换届时的市人代会、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协会安排集体合影外,其他各种会议活动一般不安排合影。
另外,市委、市政府领导原则上不题词、题字,各地各部门也不得邀请市领导为一般性会议活动和商业性活动发贺信。会议规模和出席人员也受到严格控制,并强调要“尽量缩短领导讲话稿篇幅”。
在新闻报道方面,《意见》也有明确的要求。对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一般会议,新闻文字稿一般不超过1000字,广州电视台全市新闻联播不超过3分钟。对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下基层调研、慰问、检查等公务活动,一般只发一次综合消息。
其中,对市委书记、市长公务活动,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发新闻通稿,文字稿一般不超过1000字,广州电视台全市新闻联播不超过2分钟;市委常委、副市长公务活动,由主办部门发新闻通稿,文字稿一般不超过500字,广州电视台全市新闻联播不超过1分钟。 南方都市报
(责任编辑:曾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