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樊建兵)8月28日,江苏省张家港市举行了第二批社区矫正对象减刑听证会,在对矫正对象孙彬化名进行听证时,张家港市检察院监所科的干警充分肯定他的矫正表现,提出应该给予减刑奖励。
孙彬曾是张家港市某单位干部,因职务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前年12月起被移交到该市某社区接受矫正。
由于身份、地位的落差,他一度拒绝与任何人接触。张家港市检察院干警了解情况后,主动与他谈心,并安排他参加心理辅导讲座。在检察官的关心和帮助下,孙彬积极面对生活,经营其妻子所开的一家公司,由于管理能力出色,公司效益迅速增长,孙彬开始大力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先后为福利院儿童捐献近万元的奶粉,出资帮助贫困学生,并为苏州动物园捐资15万元。
据了解,从2004年初张家港市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县(市)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该市检察院即主动将刑罚执行监督延伸至社区,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检察官定期走访司法所、社区民警和群众,深入了解矫正对象表现和思想动态。
在掌握矫正对象的真实表现后,该院运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他们予以区别对待,对确有突出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人员,建议矫正单位为他们申报减刑;对在社区矫正过程中再犯罪的人员,该院则通过立案监督、快捕快诉、量刑建议等手段,予以及时、准确、有力地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