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成都9月5日电(记者任硌)四川省雅安市中级法院近日一审以贪污罪、受贿罪、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等罪名数罪并罚判处雅安电力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德刚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在雅安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的改制过程中,刘德刚利用其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职务便利,非法占有雅安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660多万元,并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1999年至2001年,刘德刚在担任雅安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雅安地区水利电力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雅安电冶厂厂长肖某等人现金19万多元,并为行贿人谋取利益。2004年至2006年,刘德刚在担任雅安电力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销售经理江某等人现金共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