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新闻
-
体育
-
S
-
娱乐
-
V
-
财经
-
IT
-
汽车
-
房产
-
家居
-
女人
-
视频
-
播客
-
邮件
-
博客
-
BBS
-
我说两句
新闻中心
>
综合
>
法制日报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9月施行 规定政府必须编制环保规划
2007年09月06日07:53
[
我来说两句
] [字号:
大
中
小
]
来源:法制日报
本报讯记者秦力文9月1日起施行的《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规定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制定环境保护规划。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称,此规定在于将编制环境保护规划法定化,使其不再是一件可有可无的事。
条例禁止在主城区、其他区县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建成区无公共烟道的综合楼、住宅楼内新建、扩建餐饮项目等。
此外,还提出了“按日记罚”的规定,其规定,对违法排污行为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加收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排污费。违法排污拒不改正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按规定的罚款额度按日累加处罚。
[
我来说两句
]
相关新闻
更多关于
规划 重庆
的新闻>>
相关推荐
规划的新闻
重庆的新闻
节能环保股票
最好的环保节能项目
环保节能设备
中国人民解放军编制
解放军陆军师级编制
环境保护论文
请问什么是环境保护
铁道部新建铁路规划
用户:
匿名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搜狗拼音输入法,中文处理专家>>
请在这里发表您个人的看法,发言时请遵守注意文明
标题:
正
方
反
方
我来说两句
精华区
辩论区
我要发布
Sogou推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