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教师也能享受同等待遇 |
城乡教师工资全都“一个价”
市教育局:截至目前我市已经全面实现了县域内城乡教师同工同酬
本报讯 近日,平度市教体局举行了优秀教师评选工作,一名往年工作热情不高的乡镇中学老师今年被评为市优秀教师。平度市教体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实现城乡教师同工同酬后,乡镇老师再也不用老想着往城里调了,可以一门心思地干好自己的工作了,工作业绩自然就提上来了。昨天,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截至目前,我市已经全面实现了县域内城乡教师同工同酬。
乡镇老师“争着”进城
“原来经费太困难了,教师队伍稳定成了大问题。如今,教师工资城乡统一了,免除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还增加了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从教师、学生,到家长,都感到满意,教育公平感明显增强。”即墨市刘家庄镇中学校长说,之前乡镇中学里的教学能手、优秀教师总会想法设法、托关系希望能调到城里学校去工作,原因是城区里的老师工资发放及时、并且比乡镇老师要高出一些。
一个很明显的例子是:莱西市武备镇中心中学教师周日光2006年前每月工资只有1437元,比城区同级教师工资要少,教学、生活条件还艰苦;现在每月工资实发2218元,比2005年前增长了781元,和同一区县的城区同级教师拿一样多的钱了。 城乡教师同工同酬从均衡城乡教育发展考虑,也为保证教育公平,2006年5月,青岛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通过市财政和区市财政的共同努力统一“县域”城乡教师的工资水平。在充分考虑各区市财力情况的基础上,市政府决定对财力较好的胶南、胶州和即墨三市,市财政分担多数项目的50%;对财力较薄弱的平度和莱西两市,市财政分担多数项目的70%;财力状况良好的开发区、崂山区和城阳区则自行解决。
在五市中最早实现城乡教师同工同酬的是胶南,该市在2004年就完成教师同工同酬的目标。去年年底,我市全面实现城乡教师同工同酬。
每月还可多得253元
2006年,市、区(市)两级财政新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4.3亿元,其中青岛市本级财政投入1.5亿元。
市财政按2005年各市在编农村教师每人每月平均工资差额,对各市财政给予补助,其中平度、莱西补助50%,胶南、胶州和即墨补助20%。2006年年底全面完成了“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工资按统一项目和执行标准发放,真正实现了城乡中小学教师“同工同酬”。2006年全市农村中小学教师人均月工资为2047.13元,比上一年提高了253.33元,远超过了省定标准。
同工同酬有助教育公平
“统一城乡教师工资项目和执行标准,实现城乡教师同工同酬,在最大程度上调动了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为农村义务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注入了动力和活力,逐步实现‘教育公平’提供有力的体制和机制保证,对推动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积极影响。”市教育局徐剑波局长认为城乡教师“同工同酬”的意义非常大。(记者 臧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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