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消息:美国《纽约时报》9月4日发表文章,题目是“对活体器官捐献者来说,有许多风险需要衡量”。文章说,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捐献器官来拯救亲友,甚至陌生人,活体器官捐献已经超过死者捐献的数量。然而,活体器官捐献风险很大,因为它不仅会给当事人带来生理上和心理上的影响,还会引发一些道德和伦理问题。文章摘要如下。 来自布鲁克林的琳达·福克斯把自己肝脏的一部分捐献给了患肝病的丈夫。手术后,琳达说,尽管康复的过程很不轻松,但如果要再次选择的话,她还是愿意这样做。
同样来自布鲁克林的威尔·马洛尼把一个肾脏捐给了要靠透析维持生命的弟弟。手术过程非常麻烦,马洛尼感染了严重的并发症。更糟的是,移植的那个肾脏也出了问题,他的弟弟需要再一次进行肾移植。
2004年和2005年,活体器官捐献的数量都超过了死者捐献的数量。许多人甘愿冒险捐出一个器官来拯救自己所爱的人,甚至是越来越多的陌生人。
除了肾脏和肝脏,活体捐献者还可以捐献肺的一部分和骨髓。在美国,近一半的肾脏移植都是活体捐献,去年总数达到了6434例。同年,活体肝脏捐献有288例,肺部捐献有5例。无血缘关系的人之间的器官移植现在也非常成功,原因是抑制免疫反应的手段已经有了很大进步,因此不一定需要亲属间的配型来防止排异反应。
但是围绕活体器官捐献还存在很多问题。最重要的是让打算捐献的人了解这些问题,并在作出决定之前解决这些问题,因为器官捐献会带来生理上和心理上的一系列影响。
哈佛大学医学院医学伦理和麻醉学教授特罗格将活体器官捐献分为三大类:定向捐献给亲人或朋友;定向捐献给一个陌生人,接受者与捐赠者之间没有情感联系;非定向捐献,器官会被移植给排在等待名单上的第一个病人。
特罗格说,每一种类型的捐赠都会带来特定的伦理问题。
像福克斯和马洛尼那样要把器官捐献给亲人或朋友时,就可能会产生一种巨大压力:这种压力主要来自于捐献者对手术风险以及移植是否会成功的担心。对那些最后不想进行捐献并将想法告诉医生寻求帮助的人,负责移植的小组通常会配合给出一个合理的医学理由来让这个人体面退出。
不过特罗格说,"在某些情况下也有人不管怎样一定要捐出器官"。像有一个病例是孩子出现了呼吸衰竭,父母二人都"坚持把自己肺部的一部分捐给孩子,但最后仍没能挽回孩子的生命"。
在非定向捐献时,重要的是必须问清捐献者向素不相识的人作出这样的奉献出于什么动机。
动机有可能出自性格或情绪上的问题,如抑郁、缺乏自尊等,还有人希望借此引起关注或希望介入接受捐献者的生活等等。另外也可能自己的亲人曾经接受过来自别人的器官捐献,因此愿意捐出自己的器官来回报社会。
在捐献动机可疑的情况下,有关人员应仔细权衡,禁止有可能引起麻烦的捐献。
近来,有越来越多的人通过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寻求来自陌生人的器官捐献。尽管寻求捐献并没有不合法之处,但这种做法本身对其他需求者来说就很不公平,而且有可能导致买卖器官的现象。这是极不道德的做法,因为捐献器官被认为是"赠与生命",而不是买卖商品。
向陌生人捐献器官还有可能存在其它一些问题。比如捐献者可能会坚持要求接受者必须属于特定的人种、宗教或族群。曾经有一名脑死亡的白人捐献者指定自己的器官只能捐给白人,结果促使佛罗里达州通过一项法律,禁止病人及其家属对捐献作这类限制。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