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企业和谐发展的缩影
安徽马鞍山发电厂始建于1947年8月,1950年2月第一台5000千瓦机组试车成功。伴随着新中国的成长,先后进行了五期扩建,单机容量从6000千瓦逐步提高到12.5万千瓦。
马鞍山发电厂从最初的企业办社会,先后进行“劳动、人事、工资”三项制度改革、医疗及住房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2003年电力体制改革、厂网分开后划归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管理。随着电力工业的快速发展及电力市场化的不断深入,马鞍山发电厂作为厂小、人多、负担重的老企业,市场竞争力持续下降,近两年已陷入亏损的局面,全厂1200多职工、400多名集体职工的生存问题面临严峻考验,针对面临的情况,安徽省政府、马鞍山市委、市政府、皖能集团公司等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国务院国发[2007]2号文件精神,决定关停马鞍山发电厂全厂机组,利用原厂址先拆后建,实施“上大压小”,解决企业面临的生存和发展问题。
马鞍山发电厂“上大压小”项目关停替代能耗高、污染重的小火电机组13台,建设高参数、大容量的先进机组后,发电标煤耗下降70g/kWh,每年可节约标准煤21万吨,同时,污染物排放量也大幅减少,其中,二氧化硫减排约9000吨/年,烟尘减排约4000吨/年,实现了增产减污、节能减排,有利于社会环境的改善,满足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马鞍山发电厂“上大压小”项目利用原厂址先拆后建,可有效利用马鞍山发电厂现有厂址土地47.8公顷、山谷灰场用地69.5公顷,不需新征土地;还可有效利用现有长江取水口、输电线廊及大量公用基础设施,盘活了存量资产,实现了资源的充分合理利用,合理解决了落后产能淘汰后的资产闲置问题。
在国家大力推进节能减排的大环境下,安徽省能源集团响应国务院国发2号文件要求,在关停马鞍山发电厂全厂机组的同时,投资3亿多元收购重组其他小火电机组,用于马鞍山发电厂“上大压小”项目,不仅实现了节能减排,盘活了机组关停后的闲置土地和设施资源,也解决了马鞍山发电厂机组关停后的人员安置问题,是当前进行“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的成功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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