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崔洁肖水金通讯员席晨)一失足就会有“污点记录”,这份不光彩的记录往往会被放进档案,影响失足者一生。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本着“教育挽救”原则,将一名涉嫌盗窃大学生的《不起诉决定书》暂留该院封存,未放入其档案。
今年21岁的蒋闻(化名)是南京某高校学生。经检察机关查明,去年7月29日凌晨1时许,蒋闻在其学校附近的一幢居民楼下,将一辆摩托车推走,随后被夜间巡逻的保安抓获。经鉴定,该摩托车价值2150元。办案检察官介绍说,该案蒋闻涉嫌盗窃事实成立,但他们走访其学校教师、同学后发现,蒋闻一贯表现优秀,那天去偷摩托车,是因为女友生日快到了,他缺钱又不好意思找父母要,才一时冲动犯了错误。
针对未成年人和大学生犯罪,南京市检察院、公安局、法院三部门曾于2003年共同签署过相关意见,规定案值在2000元以下一般不作犯罪处理。但蒋闻一案,案值已经超标150元,如何处理?据玄武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少华介绍,蒋闻犯罪情节虽然轻微,但按标准也应被追究刑事责任,他很可能会因此断送前程。今年2月26日,该院经认真考虑,决定对蒋闻不起诉。但按规定,这份《不起诉决定书》将被放入蒋闻档案,这份“污点记录”无疑会给蒋闻的人生留下浓重的阴影。鉴于其悔过态度良好,该院本着“教育挽救”原则,最终决定将《不起诉决定书》暂留该院封存,不放入其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