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肖凤珍通讯员王翠云)9月5日,记者在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检察院“第二届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暨检察理论研讨会”上获悉,该院自去年开始实行“州县两级检察长座谈及两个理论研讨和干部述职评议”新做法后,该州的检察工作发生了很大变化。
日前,这一做法已受到云南省检察院的肯定和推广。
红河州检察院去年起在云南省检察机关中率先推行了“州县两级检察长座谈及两个理论研讨和干部述职评议”的做法。该做法规定,每年召开一次思想政治工作暨检察理论研讨会,会议分三部分进行。首先,召开州县两级检察长座谈会;第二部分,进行“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检察理论”研讨;第三部分,各州县检察院检察长及州院机关内设机构负责人汇聚一堂,作述职报告。紧接着,由州院政治部、纪检部门组成工作组,分赴各县、市检察院对县、市检察长进行民主评议,对基层检察长的工作进行及时鞭策和激励。对个别群众不满意的基层检察长,州院认真调查情况,及时指出其不足,并做好相关指导工作。此举在该州检察队伍建设中,起到了立竿见影的功效。
据悉,今年参加红河州检察院组织的“两个理论”研讨会的51篇调研文章中,有11篇是基层检察长亲自撰写的。由于领导带头,上下两级检察院干警的参与意识增强,调研文章内容广泛、主题明确,对策与建议均有较强的参考价值。
据了解,近年来红河州检察机关的办案质量和水平得到明显提高,集中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