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6日电(记者孙晔)团中央日前作出决定,追授屠海力、高维、刘飞等3名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并号召全国广大团员和团干部向他们学习。
屠海力,男,1982年3月生,浙江嵊州人,汉族,生前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五家渠垦区公安局猛进派出所民警。
2007年7月13日,在抢救一名落水少年时英勇牺牲。
高维,男,1986年2月生,湖北公安人,汉族,生前系华中师范大学汉口分校电子商务与电子政务专业2006级学生。刘飞,男,1987年7月生,湖北公安人,汉族,生前系武汉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专业2006级学生。2007年7月17日,放暑假在家的高维、刘飞为抢救落水村民英勇牺牲。
团中央要求全国各级共青团组织把屠海力、高维、刘飞同志的崇高精神和英雄事迹作为引导教育广大团员青年的生动教材,充分发挥其典型示范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致中国青年群英会的信》的精神,坚持与时代同步伐、与祖国共命运、与人民齐奋斗,努力成为理想远大、信念坚定的新一代,品德高尚、意志顽强的新一代,视野开阔、知识丰富的新一代,开拓进取、艰苦创业的新一代,刻苦学习,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