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球 实习生/吕博雄 通讯员/穗法宣)昨日上午10时,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陈森、冯伟明、敖惠东、甘霖、许凯川、敖惠琼、任占群等人被控走私、制造、运输、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大毒枭陈森、冯伟明被判处无期徒刑,均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四名被告人分别被处5到1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任占群则被宣告无罪。
宣判后,各被告人反应较为平静,在审判长询问对判决结果是否有意见时,七名被告人均没有发表意见,只有陈森表示要考虑以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案件事实
瞒天过海 走私K粉400公斤
2005年2月,被告人陈森与同案人张强密谋,将400千克氯胺酮(K粉)夹藏在PVC树脂中从境外走私进入我国境内贩卖。
随后,陈森又与被告人冯伟明密谋,由冯伟明负责完成PVC树脂的进口报关手续,并约定冯伟明可获得70千克氯胺酮的份额。冯伟明通过韩致远联系办理PVC树脂进口报关手续,并付给韩致远人民币30万元作为进口报关费用。
同年3月,在冯伟明的指使下,被告人甘霖和许凯川前往广西梧州接收已经走私入境的400千克氯胺酮,并租用货车运抵广州市黄埔区顺明达仓库。
2005年3月24日,陈森、任占群从香港来到广州市。当晚,陈森将港币100万元交给被告人冯伟明作为走私氯胺酮的进口报关费用。冯伟明再将港币80万元交由甘霖存在于甘霖住处,准备稍后前往梧州交给韩致远作为办理进口报关手续的报酬。
2005年3月25日,冯伟明与同案人吴伯达约定将150千克氯胺酮贩卖给吴伯达。
次日上午8时许,冯伟明指使甘霖将6包氯胺酮用道奇牌轿车(车牌号码粤AJ9998)装载运至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晓港公园门口交给受吴伯达指使的敖惠东。敖惠东驾车将上述氯胺酮运至广州市惠福西路扁担巷口与被告人敖惠琼会合,准备搬运至敖惠东的租住处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当场查获6包共150千克氯胺酮。
随后,在公安人员的紧密布置下,相继抓获了甘霖、冯伟明和陈森三人。同时,公安人员在广州市番禺区洛溪新城裕景花园西三街14号甘霖的住处抓获许凯川,并在车库内查获物品34包。经检验,其中白色晶体10包净重250千克,检出氯胺酮成分。
狡兔三窟 地下制造大量毒品
除了参与贩买K粉之外,冯伟明还纠集他人制造打量冰毒。
2004年7月至8月间,冯伟明出资并纠合同案人卢力衡、卢冠强、卢伟光、潘建成、朱满滔(均已判决)等人在广东增城朱村街某果场,制造了冰毒(甲基苯丙胺晶体)约1000千克。同年11月11日,被告人冯伟明再次纠合卢力衡、卢冠强、卢伟光、潘建成、朱满滔等人在上述地点,制造甲基苯丙胺。同月15日,公安人员捣毁该制毒工场,抓获卢力衡、卢冠强、卢伟光、潘建成、朱满滔,查获可疑物品一批,其中白色晶体3桶(净重54千克)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2004年12月,冯伟明提供资金,指使同案人吴伯达纠合他人在广东河源连平县绣缎镇新建村红坡埂吊管坑,制造甲基苯丙胺晶体21千克及液体毒品一批。吴伯达于2005年1月将上述液体毒品运回广州市交被告人敖惠东保管。敖惠东被抓获后,公安机关根据其供述,在广州市越秀区起义路贤藏街62号401房和广州市天河区登峰街金贵村长腰岭4街5号3楼房间内查获了大量毒品。
2005年3月,冯伟明和吴伯达、黄瑞林等人密谋,商定由冯伟明提供资金,吴伯达、黄瑞林纠合制毒人员,冯伟明、吴伯达、黄瑞林等人租用同案人林华位于广东惠州惠城区汝湖镇大良管理区长布村的永兴农场作为制毒工场,制造甲基苯丙胺晶体800余千克。同年3月底,同案人林华利用冯伟明等人撤离该工场遗留下的甲基苯丙胺液体,提炼出甲基苯丙胺晶体一批,藏匿于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鹅岭南路52号望伟花苑C602房。破案后,公安机关在上述地址查获可疑物品一批,检出甲基苯丙胺和麻黄素成分。
触目惊心 民房内藏匿冲锋枪
甘霖将56式冲锋枪、54式手枪、气枪各1支以及56式步枪子弹30发、51式手枪子弹5发、气枪子弹4发长期藏匿于其住处内。在查缴毒品过程中,公安机关将上述枪支、弹药一并缴获。
利欲熏心 疯狂制毒只为钱财
陈森被抓获后,公安机关先后查获了陈森及以任占群名义开设的人民币、外币、股票、基金等账户近20个以及在银行租用的保险柜4个,其中发现了总值近3000万人民币的现金和上百件首饰。此外,还查封了陈森在香港购置的十余处房产和车位。
判决结果
被告人陈森犯走私、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冯伟明犯走私、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甘霖犯走私、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财产45万元;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总和刑18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财产45万元。
被告人敖惠东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40万元;犯窝藏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总和刑18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40万元。
被告人许凯川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2万元,附加驱逐出境(持马来西亚护照)。
被告人敖惠琼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任占群犯走私、贩卖毒品罪的证据不足,被告人任占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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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森等接受广州中院宣判。 陈球 罗伟雄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