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广东省性学会主持编辑的《2007广东性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正式出版。报告中收录的由省社科院孙蕾、郭显超的论文《大学生同居现象浅议》中指出,有同居行为的大学生中,六成对同居行为表示后悔。
记者调查发现,在广州高校中,大学生同居现象高达一成。“生活开支缺少来源、学业受影响、未婚同居易酿苦果”等因素成为大学生后悔的主因。
2/3大学生接受“婚前同居”
报告中收录的由省社科院孙蕾、郭显超的论文《大学生同居现象浅议》中指出,据媒体对上海、广州、北京等50余所大学的4109名男女大学生抽样调查,反对同居的占31.3%,完全赞同的占19.8%,48.9%的学生属于中立派。
而全国24个省市2000名本、专科学生的问卷和座谈调查显示,对大学生同居表示赞成的占28.4%,任其自然的占57.6%,只有13.5%的人明确反对。研究者据此认为,目前大学生对未婚同居行为持比较宽容的态度,有接近2/3的人可以接受。
观念上可以接受,但具体行为怎样?人民大学潘绥铭教授的实证调查显示,在全国大学本科生中,同居的仅占5%。而西安对五所高校800名大学生抽样调查显示,有7.02%的学生有同居行为。
广州大学生超过一成校外同居 记者调查发现,在广州高校中,同居现象并不少见,来自高校辅导员掌握的数据显示,约有一成左右的校外租房学生是同居的。但记者在一些外语、艺术类的院校采访发现,比例远远高过此数据,在这些院校,大学生同居比例甚至近二成。
某外语学院一名学生告诉记者,他们全班48人,有8~10人在外租房,其中多数是同居的。在一些音乐美术院校,一个学院仅一个年级就有30%左右的学生在校外租房居住,其中因异性同居而租房的不在少数。
同居女生后悔居多 虽然大多数大学生接受婚前同居,但是在同居的大学生大多数也会后悔。在《报告》中收录的由省社科院孙蕾、郭显超的论文《大学生同居现象浅议》中指出,六成大学生对自己的同居行为表示后悔。
记者随机采访中发现,15名受访者当中,有10人对“同居后悔”表示赞同。其中以女生为多,男生多表示“考虑周全后同居”则不会后悔。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吴小燕认为,同居更多不过是逃避现实压力的一种方式。可惜的是,同居却又会带来新的压力。吴小燕说:“谁付房租、水电费,到谁煮饭、谁洗碗,都可能引发争吵。除此之外,就是会不会怀孕的问题。我感觉同居很多时候都是甜蜜得不得了的时候做出来的冲动行为。一旦感情不合或者以后毕业面临分手,肯定会后悔。”
逾5成学生仅将同居关系“视为暂时”
调查显示,由于前途不确定因素很多,23.4%的大学生同居者表示不会与现在的同居伙伴结婚,而表示“不确定”的高达55.1%,“这种不能确定的心态正反映出,大学生大多比较现实,他们仅仅是把现在的同居关系看作暂时的。”
(责任编辑:曾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