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庆申
2007年9月2日下午,山东省即墨市李静等5名女青年带着自己的血汗钱,从日本飞回青岛。
2005年7月,山东省即墨市的李静等5人,通过青岛一家劳务输出公司前往日本熊本县一家公司从事针织工作。
出国前,她们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合同中规定工资每小时300日元,可到了公司后她们的工资却降为每小时250至270日元。此外,她们每天还要加班加点,工作时间超过12小时。按照日本当地法律规定,刚到日本工作的研修生第一年不准加班。后来,她们还得知她们所在的熊本县当地工资水平为每小时最低不少于612日元,显然,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当地的法律规定。
自己的工资被无故克扣,李静等5人曾多次跟公司方面交涉,但都没有结果。2007年8月24日上午,已经在日本熊本县工作了两年多的李静与其他4名同伴,终于鼓足勇气,向当地劳动部门———熊本县劳动基准科进行了投诉。
虽然当地政府部门介入处理此事,但李静她们一直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8月29日,李静等5人在当地好心人的帮助下,找到当地媒体熊本日日新闻社。该社记者采访后,将李静5人的遭遇刊登在报纸上。同日,中国驻福冈总领事馆也开始介入协调此事。最后经总领事馆工作人员协调,这家公司终于答应补偿每人110万日元(约合7.3万元人民币)的工资和加班费。
中国驻福冈总领事馆的领事表示,中国的驻外领事机构,首先要保护中国公民的权益。作为外出务工人员,受信息不通畅、语言障碍等原因,个人力量比较薄弱。当遇到工资纠纷等困难时,应当首先联系中国驻当地领事机构,通过写信或者打电话进行咨询和投诉,这样更有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李静等5名女青年也表示,希望在国外打工的国人,都要勇于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
本报青岛9月7日电
编后
近年来,随着出境中国公民人数的不断增多,旨在保护海外中国公民和法人正当权益的领事保护工作也逐渐为中国政府所高度重视。8月21日,中国外交部发布了《中国领事保护和协助指南》(2007版),对领事保护的概念、范围、适应人群以及条件作了详细介绍。
外交部统计数字显示,目前海外中国劳务人员共有67.5万余人,中国公民在其他国家境内的行为主要受国际法及驻在国当地法律约束。一旦中国公民(包括触犯当地法律的中国籍公民)在当地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中国驻外使、领馆有责任在国际法及当地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实施领事保护。
为此,《指南》的第五部分就“当您在居住国受到雇主不公正对待或工资被雇主无故拖欠时,如何处理”这一问题提出建议,“您应当依据合同及当地有关法规与雇主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您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您可同时请求领事官员为您提供当地律师、翻译名单。领事官员将会向您介绍所在国一般的法律信息。”因此,当出国打工者遇到与青岛这五位女工相似的困难时,应当像她们那样联系中国驻当地领事机构,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