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岁单身汉第六次寻私生女 下跪也没用
她是我亲生的娃娃啊,我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年近40岁的单身汉孙伟中,两年多来,放弃了自己赖以生存的小本生意,在成都、绵阳两地来回奔波数十趟,只为找到被女朋友陈华(化名)带走的私生女儿。近日,他拖着一身的疲惫,再次走进了陈华的老家新都区狮子村,为了能从陈华父母处得到自己女儿的一些消息,他当众跪地哀求。
多次寻女被拒之门外
“她不听话自己做了丢脸的事情,我就当没生过这个女儿。
2002年,离异的孙伟中认识了当时只有20岁的陈华,在二人并未结婚的情况下,陈华于2004年诞下一女。孙伟中说,2005年的春节前,自己和陈华闹了点矛盾,正月十二晚上10点多,孙伟中打车到了陈华家中,想接陈华和女儿回家,但被陈父阻拦。“她爸一直重男轻女溺爱儿子,陈华在家里也没什么地位,未婚先孕,她爸觉得丢了面子就一直给陈华施加压力。”孙伟中认为导致今天骨肉分离的局面是陈父一手造成。
陈父承认陈华和孙伟中育有一女,这个孩子已经在2005年被女儿送了人一气之下。陈父认为是孙伟中的不负责任才导致了这样的后果,但小孩现在在哪里,陈父一直以“陈华自己送的人,自己不知情”为由推脱。
下跪哀求仍不为所动
孙伟中坚信陈父知道小孩下落,而陈父则始终不愿开口。僵持之下,孙伟中突然当着记者和陈家人的面给陈昆伦跪了下来:“叔叔,我给你跪下了。我为了找这个娃娃跑了很多地方,现在也无心工作,娃娃是死是活,我这个当父亲的总该知道吧?”但陈父仍不为所动,说:“你给我跪着也没用,我不知道就是不知道。”
找不到孩子只有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孙伟中说,如果再找不到孩子的下落,他只有起诉陈华未经他同意将小孩私自送人,并希望能解除女儿与他人的收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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