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健)因不满某报纸对自己的报道,窦唯一怒之下将该报社的电视机、计算机摔坏,还将该报社员工的汽车点燃。结果,昨天窦唯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在宣武法院受审,庭审中,他承认自己烧车是事实,但否认自己是“故意”烧车。
9时,窦唯身着灰色T恤、橄榄绿长裤随法警走进法庭,平静地坐在被告席上。检方指控称,去年5月10日11时许,窦唯因对某报纸有关自己的报道不满,到该报社对质时又发生冲突,将该报社电脑、显示器、DVD机等物品毁坏,经鉴定损失价值1644元;当天傍晚6时许,窦唯在该报社门前,又往该报社员工的丰田牌轿车上泼洒汽油,然后点燃毁坏,经鉴定损失价值5379元。事发后,窦唯拨打报警电话自首。检察官指控窦唯烧车触犯了故意毁坏财物罪。
在法庭上,窦唯承认了自己烧车的事实,但他否认自己是“故意”毁坏财物。“是那条不真实的新闻导致我失控才烧车的。”窦唯坚持称,那篇有关他的失实报道才是这一事件的导火线,他烧车也是希望警方介入调查后能证实那是一条失实报道。为了证明“故意”成立,检察官出示了司法精神病鉴定,证明窦唯纵火时是完全行为能力责任人。窦唯依旧表示他纵火时处于完全失控状态,所以对这一鉴定抱有疑义。
窦唯的律师则质疑损失鉴定不准确,他认为关于被烧汽车修理的部件及相关修理费和窦唯纵火没有直接关系,他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但被驳回。
昨天,报社方面也委托代理人向窦唯追究民事赔偿责任,要求窦唯在媒体上公开道歉并赔偿全部损失7023元。窦唯当庭答应了报社的诉讼要求,“但的确是因为刊登在这份报纸上的不实报道而导致了我的失控行为。”窦唯话锋一转,仍然强调该报社也要为此事负责。此案刑事及民事部分将一并择日宣判。RJ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