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下称未管所)门外,一簇簇小红菊含苞待放。
今天是卢笛(化名)出狱的日子。上午9∶15,他激动地走出未管所的大门。让他感到意外的是,前来迎接他的不但有自己的父亲,还有最高人民检察院离退休老干部陈爷爷和杨爷爷。
1998年,年仅16岁的卢笛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2004年年底,高检院离退休老干部陈为典、杨树荣和卢笛结成帮教对子(本报2006年4月4日曾作报道)。两年多来,陈为典和杨树荣在高检院离退休干部局的支持下,每逢节日和卢笛的生日,都会来到未管所看望卢笛。在多方帮助下,卢笛进步很快,先后4次被减刑,并在今天出狱。
“坚定不移树大志,堂堂正正做新人。坚定不移走正道,踏踏实实干好事。坚定不移谋发展,勤勤恳恳去创业。咱们以后要做个遵纪守法、有益社会的爱国青年。”陈为典边对卢笛说,边送上一个手袋,手袋里装着一个两百元红包和一套运动服。杨树荣送给卢笛一双崭新的旅游鞋。
“谢谢爷爷!我以后一定好好干事,不让你们和关心我的人失望。”卢笛说。
“回去告诉孩子别眼高手低,从小事干起,慢慢来。”趁着卢笛和未管所指导员告别之际,陈为典悄悄地拉住卢笛的父亲轻声地说。
“高检院离退休干部局对卢笛的未来很关心,希望我们所能帮孩子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前来迎接的北京市平谷区金海湖镇司法所所长屈淑印告诉记者,镇上工作的机会不少,不过还得先征求卢笛的意见。
9∶40,卢笛和父亲一起坐上回家的车,陈为典和杨树荣笑着和卢笛挥别。
参与今天活动的高检院离退休干部局负责人告诉记者,半年后他们将对卢笛进行回访。
(本报北京9月8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