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认识和规范企业职工持股制度,使职工更多更广泛的持股,对于改善职工福利,调动劳动者积极性,增强企业凝聚力,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另一方面,有否建立和实施规范的职工持股制度,也是现代社会衡量或判断一个企业是否具有合理而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履行社会责任、是否是现代企业的重要条件和标志。
困 境 改革开放后80年代中期逐渐兴盛起来的职工持股制度,经历了20余年的曲折实践,表现出了如下几个突出的问题:
职工股无限量。一个股份有限公司能发行多少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能设置多少股权由职工持有无定数,也无定比。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均具有资合性质,如果职工持股过多,占比过大,必然难以平衡与投资者之间的利益。
职工股均等化。不少企业在分配股份时,让职工吃大锅饭,你有多少我也有多少,本想通过实行职工持股能够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结果适得其反。从企业治理的角度看,无论是决策还是监督与执行,难以一以贯之。
职工股公众化。因发行数量和发行对象无一定规,企业管理层出于“攻关”的需要,将职工内部股发行到企业之外。不仅往来客户、亲朋好友能持有,而且有权有势的大小官僚也能持有。污染了社会风气,破坏了正常的管理秩序。
职工股可流通。职工股由职工持有,可以稳定企业用工,长期吸引职工为企业作贡献。职工股到处流散并纠纷不断的局面,搞得企业常常难以应付。而职工股一经流通,也就不再具有“职工股”的属性。
误 区 职工持股制度之所以走进严重困境,主要是因为相当多的人特别是管理者对职工持股存在认识上的误区。这些误区包括:
职工股与投资股混同。投资股是投资者向公司投入实际的资本(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或者通过受让等而拥有的。职工股的取得与投资股相比较有很大的差异,有的没有注资,或者按一定的优惠折扣少量注资。将职工股当成投资股,让职工股享有了与投资股一样的权利,就会在平衡投资者利益与职工利益之间产生矛盾。另外,将职工投资取得的股份当成职工股也是有问题的,那会发生无端限制职工行使股东权利的违法情形。
注重短期利益,忽视长期效应。企业在设置职工股时缺乏长远考虑和整体规划,将职工股的发行只当成是一次性奖励手段,职工持有股份后如何行使权利纯粹成为职工私人的事。而在一些发达国家,职工股的发行往往与职工理财计划、养老计划相联系,一般情况下,职工个人没有擅自处分的权利。
将职工股失范视为职工股之过。职工持股制度需要认真设计和规范。从我们的法律来看,职工股基本上没有依据,即使是一些散乱的规定,企业也是说不执行就不执行。在管理决策定位不准、法律法规残缺不全、行政执行发生偏离的情况下,我们没有对这些行为进行反思,反而将所有问题归结于职工股本身的过错。
出 路 总结国内外的实践,我个人认为,职工持股仍然有三种形式可供选择:
个人直接持股。个人所持股份通常应设置为特别股,在法律上对股东行使的各项权利做适当限制,如:可以行使分红权,不可行使对股份的处置权;职工离开企业时,企业要按公平价格回购股份等等。
职工持股会持股。职工持股会的定位问题一直存在争议,我认为定为合伙性的小型基金比较好。由持股会职工选举代表参与股东会决策。利益按持股多少分配。对集中于持股会的股权,通常不能分拆行使。
股份合作制。股份合作制企业本质上就是合作社,劳动者与投资者的身份合一,但不是股份平均分配,要考虑贡献大小。政府要有促进措施,如果没有特别措施,它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就没有了区别,搞股份合作制企业就失去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