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央军委批准,我军从2007年1月起调整提高医疗经费标准。这一新举措的出台,引起全军官兵的极大关注。近日,记者就与此相关的若干问题专访了总后勤部卫生部李建华部长。
记者问:此次大幅度调整提高军队医疗经费标准的背景是什么?
李建华答:调整提高军队医疗经费标准,是军队深化医疗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步骤。
胡锦涛主席强调,要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实现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中央军委其他领导同志对深化医改也都作了一系列的指示要求。当前,我们正在深入推进军队医改,主要是从完善政策、改进机制、加强监管、增加投入等4个方面着手,目的就是进一步提高军队医疗保障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促进部队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提升。调整提高军队医疗经费标准,就是属于增加投入这一方面的举措。
问:那么,完善政策、改进机制和强化监管主要是指什么?
答:完善医改政策和配套措施主要包括:一是完善合理用药政策,修订现行用药目录,进一步扩大军人用药范围;二是改进各项方便就医措施,简化成建制部队临时就医手续,推行离休干部同一城市门诊双体系保障等;三是切实落实经费统筹制度,进一步加强标准增加后的卫生事业费使用管理等;四是完善优惠医疗家属的照顾政策,简化在基层医疗机构交费手续等。
总部将组织医疗保障机制的深化研究,主要包括:卫生事业经费增长机制、军队基本药物制度、医院为部队服务激励与约束机制、军队人员社会化医疗保障模式等,以推动我军新型医疗保障制度走向不断完善和发展。
在强化医疗服务监督管理方面,一是要建立监管的组织体系,实行多部门的联合监管;二是要健全监管的制度体系,将出台军队医疗服务行为准则、军队医疗机构为部队服务绩效评价指导意见等文件,引导医疗机构自觉加强为部队服务工作,确保各项医改政策和配套措施落实到位。
问:请您谈谈增加投入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为了科学测算医疗经费需求,去年我们与各大单位组成两级调研组,先后分赴全军几十个不同级别、不同类型单位,采取面对面问卷调查等方式,摸清了军队人员医疗保障现有水平与应有水平的差距。以此为基础,我们和总后财务部门一起认真研究,形成了经费增长方案。一是普遍提高了人员基本标准,新标准平均为原来的2倍以上;二是重点提高特勤人员补助标准,以满足他们的岗位健康维护需求;三是进一步提高了大病统筹补助标准,缓解了部队和个人大病医疗负担;四是提高了门急诊社会化保障人员补助标准,同时将医院精简后新增小散远单位人员也一并纳入。这次军队卫生事业费调整提高的幅度和力度是建国以来最大的一次,为提高我军医疗保障水平提供了强有力的经费支持。
问:军队离休老干部在中国革命和建设中曾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次调整提高经费标准对他们有哪些特殊照顾?
答:离休干部医疗一直是军委、总部非常关心的问题,也是军队各级医疗机构保障的重点。目前,我们在进一步完善方便老干部就医的政策措施的基础上,还大幅提高了军队离休干部的人员基本标准和床位标准。一是提高了离休干部人员基本标准,从过去的每人每年4000元达到每人每年8000元,是过去的2倍;二是提高大病统筹补助经费标准,从过去的每人每年1000元达到每人每年2000元,也是过去的2倍;三是医院干部床位费标准每年每张提高了近3万元。通过以上改进政策和增加投入,能进一步增强离休干部医疗保障能力。
问:部队基层官兵的医疗保障一直是军委、总部首长关心的重点,这次调整提高经费标准有哪些改善?
答:军委领导指出,要提高航空、航天、航海、边海防一线、伤病残滞留部队和老干部“六类人员”医疗保障水平,其中五类涉及到了部队基层官兵。军委领导还强调,要进一步加强老干部和部队基层官兵这“一老一小”人群的医疗保障水平。按照深入推进军队医改的要求,这次一是普遍大幅提高了官兵人员基本标准,如士兵基本人员标准从过去的每人每年72元达到每人每年180元,是过去的2.5倍;在职团以下干部从过去的每人每年150元提高到360元,是过去的2.4倍;二是在提高人员基本标准的基础上,又提高了空勤、潜艇、从事放射性工作和推进剂作业人员的补助标准,为过去的2到2.5倍;三是提高了他们的大病统筹补助经费标准,为过去的1.6倍;四是提高了小散远单位人员门急诊社会化补助标准,为过去的1.4倍。通过以上政策的改进和投入的增加,能较好地保障官兵在基层的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