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金从建国初期就有,最早在1949年的时候。在1952年,当时的政务院,也就是现在的国务院,专门发了一个文件,调整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标准,正式确立了国家助学金制度。
在1955年和1964年时,国家对当时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受助学生范围做了适当调整。
“文革”以后,情况发生了一些变化,在1978年的时候又恢复了国家助学金制度,但是也进行了一些改革。
1983年以后,逐步减少助学金,开始设立奖学金制度,1987年正式全面设立奖学金制度,助学金制度取消。2002年,财政部和教育部印发了国家助学奖学金的制度。2005年进行了改革,2007年,政府在新的资助政策体系里加大了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力度和覆盖面。(穆一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