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晓刚 “十一”国庆节临近,又逢党的十七大盛会召开在即,京城处处营造着欢乐和谐气氛,多项涉及市容环境方面的集中整治行动也在迅速开展之中。
不可否认,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和社会秩序,离不开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集中整治。
尤其对一些城市环境建设和管理中的顽症痼疾来说,强有力的专项打击往往能实现“秋风扫落叶”般的效果。以往的经验也告诉我们,经过集中整治之后,城市环境面貌很容易发生明显的改观,有关部门的工作措施也能得到较为有效的集中检验,从而为日常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同样不容忽视的是,专项整治所针对的一些现象,往往还是历次行动中所“重点照顾”过的。如“摩的”、人力三轮车违法上路、非法营运,部分行业场所普遍无证照经营等,其社会危害经过多次宣传和事实验证早已深入人心,但为什么还是屡禁不绝,沉寂一段时间后便又死灰复燃?很显然,以往的整治难以实现连根拔除,这些违法现象并没有彻底失去重新发芽、生长和蔓延的土壤或温床。由此自查自省,我们针对这些问题所曾采取的措施恐怕并不客观全面,或者失之于表面,或者没抓准关键环节……
或许从整治非法小广告的成功案例中,我们能借鉴一些有益经验。曾几何时,京城大街小巷“城市牛皮癣”泛滥,而在一系列有力的“组合拳”之后,虽然也有个别角落仍待扫除,但大规模的现象已近绝迹。成功围剿非法小广告,关键在于政府部门从更高视野、长远考虑来寻求破解之道,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特别是着重理顺其中的需求合理性与行为非法性的关系。而“摩的”、人力三轮车非法营运和部分行业场所无证照经营等问题,恰恰也或多或少具有这样的矛盾特征,值得有关部门深思。
需要指出的是,今日之集中整治已与往日不同,因为现在的集中整治已经拥有了一个比较良好的日常管理基础,而且这种“细水长流”管理的水平还在不断累积中日益提升。这,不啻为我们最终解决诸多环境建设和管理难题的根基所在。RJ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