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东升
平民勇士卢丙会不曾料到,他的一次见义勇为壮举牵动了市委书记、市长的心,最后促进了一项新制度的出台:今后在温州,见义勇为者从住院之日起,无论是医疗费、误工费,还是残疾生活补助费,所有这些费用全部由政府财政全额买单。
新近通过的《温州市见义勇为人员保障和奖励实施办法》,以政府为主导,以保障为重点,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在制度层面进行了诸多创新。
围绕这项制度出台的前前后后,记者在采访中捕捉到了一个又一个启迪人的闪光点……
“不能让勇士流血还流泪” 8月12日,当地媒体上关于卢丙会见义勇为事迹的一则报道引起了温州市委书记王建满的关注。
安徽籍民工卢丙会帮一位女士追回了被歹徒抢走的包,但却在一个小时后被歹徒及其同伙报复,中了二十多刀。
在温州,卢丙会和小儿子替人代收货物谋生,收一件货物赚一元钱,父子俩月收入不过1000元左右。3天时间过去了,亲人与老乡们凑的4000多元基本用完,面对巨额医疗费,全家人抱头痛哭、一筹莫展。
一家媒体获悉卢丙会的困境后,刊出了这则《流血勇士正为药费发愁》报道。沉思片刻,王建满提笔在报纸上方疾书“请立即采取措施,尽快落实解决见义勇为的新温州人卢丙会的医药费,不能让勇士流血还流泪!另希出台相应的制度和办法”。
8月14日,省委书记赵洪祝做出批示,要求继续做好卢丙会的救治工作,在全社会倡导卢丙会见义勇为的英勇精神,弘扬社会正气,促进社会稳定。
省委书记、市委书记的重视立即带来了连锁反应:市委副书记赵一德、市公安局长陈石春、市委副秘书长张晓美等领导迅速赶往医院,落实抢救措施。公安机关在四十个小时内抓获了行凶歹徒。
在随后的十多天里,温州掀起了关怀、献爱、学习的热浪。短短几天,社会各界捐款数额达五十多万元,卢丙会的医疗费和今后生活费基本得到了保证。
但是,王建满并不满足于此。作为市委书记,他更希望通过制度建设,为见义勇为者提供保障和奖励。8月16日,他再次在一份材料上批示“从卢丙会的救治过程看,应尽快出台保障见义勇为的机制。望重视。不能让勇士流血还流泪”。
“这真是一份集思广益的文件” 地处我国改革开放前沿的温州市,近年来见义勇为壮举不断。李学生、周大军、姚仁全、卢丙会……当一个个新温州人在这片土地上不断创造出见义勇为英雄事迹的时候,善良而富有的温州人也把自己如潮般的爱心与崇敬献给了英雄与英雄的家属们。
2005年2月20日,在风驰电掣而来的火车前,河南籍新温州人李学生飞身救下幼童,自己却倒在滚滚铁轮下。李学生牺牲后,温州市追授其“见义勇为好青年”等多种荣誉,社会各界为其家人捐款几十万元,安排其女儿在温州免费读书。
2006年3月7日,湖北籍新温州人周大军奋不顾身地追赶持刀抢劫歹徒,在搏斗中献出年轻的生命。在英雄走后的日子里,温州市同样追授其多种荣誉,为其家属捐献了数十万资金。
“老百姓一次次的捐款热情,体现了温州人对英雄的尊崇和关爱。但仅凭民间自发力量,还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见义勇为者的保障问题。”温州市综治办副主任章寿禹对记者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6年前,温州市有关单位曾募集了一笔见义勇为资金。用这笔资金的利息,这些年慰问奖励了83名见义勇为人员。“这笔钱用于奖励还凑合,但如果用于保障,显然是杯水车薪。”章寿禹说。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省委书记的批示与市委书记的两次批示给了人们莫大鼓舞,在副书记林建军、张建树的主持下,只用了几天时间,温州市政法委及综治办就拿出了见义勇为保障与奖励办法的草案。温州市市长邵占维仔细阅读了草案,指示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在网络上全文公布,请社会各界人士提出修改意见。他说:“开门立"法"好,既听取了广大市民的意见,也有利于倡导见义勇为行为,弘扬社会正气。”
“这真是一份集思广益的文件。”温州市法制办主任王靖高说,“到8月31日,十余天时间里,收到了修改意见近百条。对其中说得有道理的,我们都一一予以采纳修改。”
比如,原稿中写着“见义勇为受伤人员的医疗费等费用,有加害人的,由加害人或监护人支付。”有网民指出,一些加害人身无分文,如果由其支付,见义勇为受伤人员的医疗费等费用还是没有着落。王靖高说,后来法制办修改时,就把这条去掉了。
“见义勇为用多少财政给多少” “办法有三处创新:一是确立了以政府为主导的保障机制,见义勇为者的医疗等费用财政全额买单;二是保障重于奖励,对见义勇为者的各种保障不但贯穿其一生,还惠及其家属;三是明确了见义勇为的确定程序,引进了行政与法律责任。”9月9日下午,温州市综治办副主任章寿禹拿着刚刚印发的红头文件,对记者细细解读。
关于以政府为主导的保障与奖励机制,章寿禹说,办法第五条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切实做好见义勇为人员的保障和奖励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应当做好组织、协调和督促工作。
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见义勇为专项资金。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资金年度列支部分,由本级财政在下年度全额补足。“这等于说,上年用多少,下年财政给多少。”章寿禹说,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曾有人对此提出不同意见,市长邵占维最后一锤定音:“见义勇为关系到弘扬社会正气,关系到维护社会稳定,见义勇为用多少财政给多少。”
“目前,市级财政已设立见义勇为专项资金1000万元,鹿城、龙湾、瓯海、瑞安、乐清等地,财政计划拨付的见义勇为专项资金都在几百万元以上。”9月9日下午,温州市财政局局长李步鸣向记者透露了财政拨款的最新进展。
“有了这笔专项资金,按照办法规定,今后对见义勇为者的保障,将渗透到他生活的方方面面。”章寿禹说。
受伤住院,没有医疗、工伤保险的,专项资金承担所有住院费用;受伤住院,没有工作单位的,专项资金承担住院期间所有误工费用;受伤致残的,参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专项资金承担发放抚恤优待金;受伤牺牲的,专项资金承担其丧葬费开支;受伤致残或光荣牺牲的,其配偶、子女就业、入学,专项资金也承担提供优惠义务。
对事迹突出的见义勇为者,专项资金还将予以物质奖励。
“文件的第三个亮点是明确了见义勇为的确定程序。”章寿禹说,按照新办法规定,今后,无论是在温州人还是新温州人,只要其在法定职责之外,为保护国家、公共或他人利益,不顾个人安危,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积极参加抢险救灾,都属见义勇为行为。公安机关在接到申报材料5天内,必须作出确认与否的决定。
“新办法强化了行政与法律责任。”章寿禹说,今后,见义勇为者受伤到医院医治,医院必须开辟“绿色通道”,及时组织抢救。如果发生推诿、拒绝或者拖延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罚,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见义勇为者如果对公安机关确认结论不满的,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本报温州9月9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