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加军的家。 |
村民刘加军
刘加军不是德惠人。他的老家在500里外的伊通满族自治县板石镇河南屯,十几年前,刘加军开着一辆胶轮车跟人到德惠市夏家店镇小泉沟村附近的一家砖窑厂拉砖,因为在这里干活比在老家要赚得多些,便留了下来,结婚生子,成了小泉沟村5组的一个外来户。
令人意外的消息彻底打破了小泉沟这个原本与世无争的小村庄惯有的宁静,在刘加军在8月14日午夜被警察抓获之后,先是警察调查,又是记者来访,毫不起眼的刘家院子更是被动地迎受着这许多来自远方的客人。
跟村中其他人家整洁漂亮的屋舍相比,刘加军的家显得破败而寒酸。那还是一个砖泥结构的房子,房顶铺着遮挡雨雪的茅草。目前还居住在这种房子里的,刘加军家几乎是村中仅有的一户。
刘加军在村中有着很好的声誉。就像警方所描述的那样,对于刘加军以涉嫌连环强奸被抓捕,这些跟他朝夕相处的村民都倍感意外。在他们眼中熟悉的“小军”一向勤劳能干、与人无争,他们不由得会怀疑“是不是弄错了”。
更为意外的还是刘加军的妻子迟士娟。她获知消息是在丈夫被警方抓捕后的次日。“我还以为他还在长春住院呢。”迟士娟说。
迟士娟告诉记者,跟丈夫生活这么多年,她丝毫没有觉察到丈夫有什么反常,他们家养着两辆胶轮车,车坏了,刘加军到德惠修车,有时候会回来得很晚,有时候彻夜不归,尽管她也曾询问过他在外面做些什么,甚至有一次开玩笑问丈夫“是不是去大酒店胡搞去了,”但丈夫总是说是因为修车,她也就相信了,并没有太多怀疑。
一连几日,迟士娟都坚持认为丈夫是被冤枉的,“即使是他确实犯了错,也不会有那么多起,”“我只有见了他,亲口问问,才相信究竟是真是假。”
在村里,他们夫妻之间的良好关系也被人们所公认,“小军很听她的。”迟士娟也说,“如果知道他到外面做坏事,我肯定会管他,不让他出去了,他也肯定会听。”
在妻子面前,刘加军显然把自己犯下的罪恶隐藏得非常之深,“外面描绘得他那么变态,这种迹象在家里一点都没有流露过,他对我挺好的,也并不像报纸上说的那样。如果他那么变态的话,我应该能感觉到,夫妻之间的生活我不想说,但他的确没有要求我做过过分的事情。”
但是,即使是作为妻子的迟士娟也无法否认刘加军曾经有过的“案底”。早在1999年,刘加军曾以抢劫未遂的罪名被判一缓二。至今回想起来,当初刘加军以一把螺丝刀为凶器,抢劫夏家店镇一个刘姓女孩钱财,“跟她要100块钱,她身上只有5元,刘加军就没有要。”这一情节,跟之后刘加军在德惠做下的系列强奸案,又何其相似。“很多情况下,他都是用刀威胁女孩,说是抢劫,把女孩哄骗到偏僻角落实施强奸,”刑警王成据此认为发生在早年的这起“抢劫未遂”案件便是之后系列强奸案的“雏形”。
现在,对于这个家庭来说,天塌了。
关于“色魔”的传闻在城中流传。有人说,女孩上街衣着不可暴露,因为据说这个“色魔”有特殊癖好,恋足,喜欢染红脚指甲的女子,因此有此装饰的女子 成为其主要侵犯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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