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谢庆裕 记者/蔡伟佳月)“银行要警方立案才能调出监控录像,警方又认为是主观遗失不愿立案,我怎样才能找到拾走我钱的人呢?”前日,广州市民王女士向本报反映,她在银行柜台遗失1万元现金,怀疑被别人拿走,想通过银行的录像资料寻找拾遗者,结果银行、派出所都不愿意管。
目前,王女士只能考虑通过打官司拿回失款。
遭遇
万元被捡走查看录像遭拒
王女士是珠江新城某化妆品公司的员工,她告诉记者,8日早上9时许,她在某银行广州珠江帝景支行(以下简称“帝景支行”)提取7万元现金。由于急着赶回公司,她把银行柜台上所有的钱匆匆放到皮包后没有清点就离开了。10时左右,王女士来到公司楼下的××发展银行欲将7万元存入另一账户。谁知××发展银行的柜台人员点算时称只有6万,王女士一看果然如此,心想可能是在帝景支行里漏拿了。于是,王女士返回帝景支行询问。
该行工作人员内部调看了监控录像后告诉王女士,银行确实在柜台给了7万元,王女士匆忙中只拿了6沓钞票,还有一沓被排队在后面的人拿走了。工作人员还称,拿钱的人不是在该支行开户的,因此无法知道他的资料,但认得拿钱的人经常来帝景支行办业务,应该是住在附近的一个建材商。王女士就在珠江帝景小区居住,因此欲查看监控录像后自己去找拿钱的人。该行一位经理则称,要报警,凭立案单据才能调出录像让王女士看。王女士报了警,赤岗派出所的警员赶到后,并没有做笔录。警员称,王女士是主观的财物遗失,无法立案。
警方
两万元才达到立案标准
当天下午,记者随王女士来到赤岗派出所。该所的值班警员重申了王女士是主观遗失的说法,并称就算1万元真的是被其他人拿走后拒不归还,也只是一般侵占行为。按规定,要达到侵占两万元或以上才可以立案。如果银行需要警方协调才能调出录像,派出所愿意协助,但没有达到立案标准是不能立案的。派出所警员建议,一般侵占属于自诉案件,王女士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程序要求对方返还。
帝景支行方面则称,如果有工作人员看到拾钱者再来该行办理业务,他们会及时通知王女士。如果要调看监控录像的话,则必须由警方立案才可以。(报料人刘先生奖金100元)
律师视点
银行须出示录像证明与己无关
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律师谭驰认为,客户在银行存钱,银行就应保障客户的权益和资金的安全。因此,银行有义务调出录像协助王女士找回失款。银行不愿意,王女士可尝试将情况向银行有关监管部门反映。况且,银行声称钱拿出柜台后因客户疏忽导致被他人拾遗的情况,也需要给客户观看录像才能证明,否则不能表明款项遗失与银行无关。而“侵占两万元或以上才可以立案”的说法,应该是警方的内部规定,我国法律规定侵占罪是可以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然而,由于侵占罪是采取告诉才处理的原则,如果警方不立案,王女士可以要求警方出具《不立案通知书》,再到法院起诉侵占者。侵占者还没确定的话,王女士可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存,让法院向银行调取录像作证据找出侵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