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0日电 据共同社报道,日本财务省和经济产业省10日起开始讨论一项减税措施,将企业从海外子公司获得的红利排除在法人税的课税对象范围之外。此举旨在促进企业在海外获得的资金能回流国内,使投资活动更加活跃。
两省力争该措施经过自民党税制调查会等的讨论之后,在2008年度的税制改革中获得实现。
日本企业在海外子公司获得的收益会被当地国家征收法人税。子公司将基于扣税后的所得对总公司进行分红,如果在日本再被征收法人税,将成为二重课税。
因此,日本从1953年起采取了和美英等国相同的“外国税额扣除制度”,事先将海外子公司的分红计入总公司的收益中,以此为基础计算法人税金额,再扣除海外支付的税金。2005年通过该税制扣除的税金约为5700亿日元(约合374亿元人民币)。
不过,产业界认为该项税制的扣除手续太复杂,要求进行修改。因此日本财务省和经济产业省开始讨论改为德法等国等实施的“国外所得免除制度”,即从总公司的所得中扣除海外子公司的分红。如果得以实现,这将是该制度时隔半个世纪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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