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读者来信版刊登手机短信,反映我县十里中学乱收费问题。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成由县农监办、县教育局同志参加的联合检查组对该校进行查处,现将查处情况报告如下:
经查,贵报登载的反映光山县十里中学乱收费问题属实。
今年春季开学后,十里中学组织本校七、八年级每班前10名学生计150人利用每周日下午培优补课。6月下旬,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李正功决定向参加补课的学生两次收取费用共计5032元。此款除用于支付打印试卷费1687元以外,其余款用于发放培优补课老师补助。校长向绪岗得知情况后,于7月3日召开学校班子会,要求立即退费,至8月9日调查组进入时,已退费106人,其余学生还在联系之中。
十里中学利用星期日下午组织学生培优补课并收取费用,违反了河南省教育厅《规范中小学校收费十条禁令》,是乱收费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中共河南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印发〈违反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加重农民负担行为党纪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的通知》第六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李正功同志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向绪岗同志行政警告处分,责令十里中学于秋季开学前将还没有退还的收费如数退还给学生(由县教育局监察室跟踪落实)。
河南光山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