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今年由市政府出资购买的1000个公益性岗位全部投放,晋城市郑重地宣布:已在全市范围内消除了零就业家庭。
当这些曾经的困难职工以执法协助员、园丁、交警协勤等身份在新岗位上重拾自信与尊严的时候,市委、市政府和工会组织对他们的关怀和为之作出的努力,已成为工作中的“常态”。
为了推动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年来,晋城市政府共购买了3000个公益性岗位,全部用于安排下岗失业职工。
以下是最近的一个事例:
刚刚过去的8月份,是晋城市的“关爱月”。此次由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发起,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红十字协会、市扶贫基金会等单位共同参与的活动,在一个月时间内,组织42个省级以上文明单位带头捐资助学,圆了42位寒门学子的大学梦。
像这样的事例,在晋城市一桩接着一桩、一件连着一件。
近年来,晋城市始终坚持竭诚为职工群众服务的维权宗旨,坚持和谐发展、互利共赢的维权理念,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维权方法,形成了党政主导、工会运作的维权格局,从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切实维护了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党委指挥、工会领唱、社会合唱”,一曲和谐之歌正在奏出华彩乐章。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仰望着拔地而起的职工住宅楼,晋城市副食品总公司的职工心潮难平。
2004年“两节”期间,市委书记李雁红在该公司慰问时,发现部分职工仍住在五六十年代修建的危房里,立即现场作出批示,相关职能部门很快出台困难职工住房优惠政策,当年,职工们就搬进了新居。
群众利益无小事,职工权益重如山。这一直是晋城市为政者的座右铭。而正是由于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使得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有了“源头活水”。
早在2001年,晋城市委就召开全市工会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改善对工会工作领导的意见》,把加强工会组织领导下的维权机制建设作为改进党对工会工作领导的重点。定期召开常委会听取工会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工会工作面临的重大问题,解决工会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支持工会按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创造了良好的氛围。随后,该市市、县两级政府与工会先后出台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和完善了企业家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会三方协调机制。近年来,先后召开了4次联席会议、16次三方协商会议,市政府先后出台了13项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方面的政策文件,解决了涉及职工合法权益和工会工作方面的26个热点、难点问题。
近年来,晋城市先后为市总工会解决帮扶困难职工资金和自身建设资金625万元,增加“职工培训活动中心”、“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中心”三个机构,增加全额事业人员编制11名。
在晋城市,工会是个很有“话语权”的部门,以地方煤矿整顿后的复产验收为例,没有工会的签字,煤矿不准开工。此外,每年市总工会都要与劳动部门进行两次联合执法检查,与安检部门共同进行安全生产和劳保用品发放检查,与卫生部门联合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查和农民工体检。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扩大了工会的影响。
“组织起来,切实维权”,这是工会工作的方针,也是晋城市加强党对工会工作领导的一条主线。为了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市委连续就工会组织建设下发了三个文件,要求以党建带共建、党工共建,不断加大基层工会组建力度。目前,全市共组建8个私营企业工会联合会、3个产业工会、4个市直系统工会、3个大型企业集团工会,共有基层工会组织3205个,会员40.9万人,工会组织数和会员数分别比2001年增加2321个和20.3万人。其中,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会1034个,发展会员7.2万人,分别是2001年的2.5倍和7.1倍。
创建维权新载体,劳动和谐显奇功
被授予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后,将优先推荐参加“晋城市模范集体”或“五一劳动奖状”评选,企业领导人优先被推荐参加市劳动模范、市“五一劳动奖章”评选。这是晋城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实施意见》中的“诱人条款”。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姚新章讲,“我们倡导的和谐劳动关系是:以人为本,积极就业,平等协商,友好合作,促进发展,共享成果。”这24个字,既是社会主义劳动关系的本质属性,也是晋城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根本方针。基于这一方针,该市确立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必备的10条标准,涵盖了职工权益的各个方面。按照10条标准要求,目前全市已有2541家企业深入开展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占企业总数的85%。
晋城市抓住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职代会三个关键环节,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提供了机制保障。目前,全市723家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全部建立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实行了职工代表巡视制度和职工代表履职报告制度,厂务公开率达到100%,规范率达到98%。2006年,在随机抽查全市687份集体合同和525份专项合同的企业中,受检查单位的平均履约率达到98.8%。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已成为了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有效载体,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越来越多地渗透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许多企业在创建活动中,切实解决企业关注、职工关心的突出问题,有效化解和消除了企业与职工之间的矛盾。阳城县晶鑫公司坚持以人为本,投资近2000万元修建了职工家属楼,对职工公寓楼进行了整修改造,2006年职工收入人均增长20%。开展创建活动以来,全市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没有发生一起群访事件。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12351”职工维权热线总量与往年同期相比下降36%。
职工利益无小事,党的关怀暖人心
2006年春节前夕,陕西籍农民工杨某手捧着3万元工伤补助,热泪盈眶。
杨某在陵川县一家煤矿务工,不慎腰部受伤。在企业方支付杨某的医疗费用、陪护费用后,该矿被关闭,杨某的工伤补助从此没了着落。2005年,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该市把为杨某讨要工伤补助作为一个典型案例,经过依法同原企业主协商,分两次付清了杨某的5万元工伤补助。
职工利益无小事。晋城市委从大处着眼,从小事做起,对职工合法权益的关怀与维护,体现于点点滴滴的细节之中。晋城市委把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列入构建和谐晋城总体规划和文明和谐单位创建工作的主要考核内容,把保持职工群众稳定列入全市“平安创建”总体目标和矛盾排查调处的主要考核内容,在市、乡两级建立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基础上,全市企业有92%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86.7%建立了劳动法律监督组织,极大地促进了职工矛盾调处机制和利益诉求机制的建立健全。2003年以来,市总工会接待职工法律咨询上千人次,处理劳动争议案件120余起,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450余万元。帮助困难职工6万人次,发放救助金600余万元。
2006年12月,在市政府与市总工会第4次联席会议上,形成了开展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活动的意见,并确定设立晋城市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中心。此项工作启动后,职工群众每人每年只需缴纳50元,患病后即可得到最高限额3万元的医疗救助。这一举措,必将有效缓解职工群众特别是困难职工“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大大降低职工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