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必须做到三个100%
法制网北京9月10日讯 记者姚芃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全国各地都掀起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高潮。7日至9日,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一行对浙江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了检查,对该省食品安全的总体状况表示满意,并称赞该省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已走在了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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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伯华局长一行深入到浙江省各地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村小商店和城镇的商场超市,检查各类食品的产品质量、进货台账、销售渠道,同时视察了各辖区工商所的食品质量检测中心和12315消费投诉举报中心。
通过检查,周伯华局长对浙江的食品市场总体情况表示满意,对浙江工商部门在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管中实行的食品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商品准入工程、“四位一体”的食品快速定性检测体系、12315食品质量投诉举报体系、“优所强队”食品安全快速反应队伍建设工程、万村放心店和群众维权监督网等一系列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的建立给予了充分肯定。特别是对该省工商部门近日推出的《食品经销商行为规范指引》要求食品经销商做到无理由退货、不合格食品就地销毁不得返回厂家等做法表示赞扬,认为这是全国首创的一项行之有效的方法。
周伯华指出,“高素质的队伍、高科技的手段和过硬的制度是高水平监管的保障,从这次检查看,浙江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周伯华强调,这次国务院决定用四个月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是国内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不断提升产品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药品质量水平的需要。周伯华要求,在年底之前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必须做到三个“100%”:县城以上城市的食品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和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问题100%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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