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地毯式清查党员、干部、公众人物超生,主动“自报”将减轻处罚
1990年后超生的都要严查
本月摸底,下月起处理
自今年8月份开始,我省全面开展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并持续至12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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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实施方案规定,将对1990年以来全省各级党员、干部、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行为进行清理,重点清理再生育的合法性和非婚生育、重婚生育以及对违法生育的处理情况。清查出的对象将严格按有关法律和纪律规定处理到位。
省人口和计生委负责人表示,这次行动将协调纪检、教育、公安、监察、劳动保障、工商、税务等多个部门,力求强化对“特殊群体”违法生育的制约和控制能力。“将定期公布专项治理行动的进展情况。对于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在媒体上公开处理结果。”
自报“超生”减轻处罚
目前,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村(居)民委员会在接到治理通知后,已经展开自查行动。各级人口和计生部门也设立了相应的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充分发动群众举报和监督。按照方案规定,鼓励违法生育对象采取“自报”,在规定期限前“自报”违法生育行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处理力度可以适当从轻。
对于已核实的违法生育案件,如属人口计生部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错发生育证的,将严肃追究领导和责任人责任;如属“超生”当事人弄虚作假获得再生育审批的,将从严处罚。12月10日前,各地治理情况必须汇总至省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再上报至国家人口与计生委,并向社会通报。
相关法规已提请审议
从严治理干部、富人、名人等特殊群体的“超生”问题曾屡屡被提及。“今年7月份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就初次提请审议了《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将这些特殊人群的问题摆上桌面,力图寻找突破口。”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委员文志强对此记忆颇深,他表示,经过社会各界力量的试探性触及,当前,严治特殊群体的违法生育已经拉开了序幕。
文志强认为,个别特殊群体违法生育的现象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对和谐社会倡导的公平、公正氛围形成了不小的阻力。“在计生领域,对特殊群体的监管力度与方式越来越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国家现行政策也有规定,特殊群体违法生育,除了支付社会抚养费外,还将承担一定的名誉损失。”
□新闻资料
名人富人超生一律严惩
“特殊人群超生在城乡同时抬头。流动人口超生占违法生育总量的比例较大,党员干部和名人、富人超生虽数量不大,但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凡违法生育的,一律依法严惩。”
新华社今年1月22日受权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指出,我国人口发展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的现实风险。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负责人特别表示,当前,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之间仍然存在较大差距。
另外,政策内生育水平明显上升。20世纪80年代中期出生的子女已进入婚育期,形成人口出生的小高峰。同时,享受“双独”和部分“单独”政策的第一代近1亿独生子女也已进入婚育期,这种“双峰叠加”的局面将持续十几年。
这位负责人还指出,生育政策的炒作造成一定程度思想混乱。社会上出现所谓“放开二胎”的传闻,引起群众的误解和部分基层同志的疑惑,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据新华社
□他省情况
湖北576名干部“超生”受处分
8月28日,湖北省人口计生委对外通报:2007年1月以来,全省共有597名党员因超生受党纪处分,576名干部受政纪处分,6名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被罢免。
据湖北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林光生介绍,名人、富人、党员干部超生影响恶劣,为此,该委今年专门设立有奖投诉电话,接受群众来电来信举报,迄今共收到举报信件2100多件,已查实1512件,兑现举报奖金627673元,并征收社会抚养费1.39亿余元。林光生同时表示,湖北省人口计生委将对超生者继续进行清理排查,并向社会公布查处情况。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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