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在争论:捐赠要不要免税
正方:个人捐赠可以直接为公众带来实惠
反方:政府税收减少使公共事业建设受限
■ 本报记者 白晓威 编译
一笔一笔的巨额捐款已成为家常便饭、富人得到合理免税……
最富有阶层所占国民收入份额不断上升,而慈善免税促使美国政府税收下降……
民间慈善事业能否足以改善和解决整个社会问题……
当下,这些问题在美国民众之间,尤其是富豪阶层中的争论正日趋白热化,在捐赠、减税、民间慈善等问题上出现了两极分化的观点。
支持减税一方的是以美国亿万富翁埃利·伯劳德为代表的富人群体。伯劳德是洛杉矶的一位商人,由于极力推动美国教育改革运动,得到众人的支持。
在过去5年中,伯劳德可谓慷慨无比,曾先后向哈佛大学和麻省理工学院捐赠设立医学研究所;捐巨款资助洛杉矶市艺术博物馆;此外还积极改善城市学校管理和公共教育。他总共捐款超过6.5亿美元。
美国富人阶层之所以向慈善机构的捐赠大大超过以往,主要原因是由于联邦政府税法规定:富人们每捐赠3美元,联邦政府便会减免1美元或更多的税收,同时也会免去地产税的征缴。
这一点,美国富人皆知。因此,很多人乐于通过捐赠来享受这一优惠政策。
伯劳德的观点是,他的捐赠可以直接为广大公众带来实惠,自己做这事比把钱当作税上缴政府、然后再由政府支配更加明显。伯劳德说:“这是一个乘数效应。聪明的慈善家、企业家和基金会更加懂得如何将自己的投资发挥出更大的价值,这对于公众实际享受到的利益是十分明显的。”
然而,同样身为亿万富翁的著名金融投资家格劳斯,则大大批评这种通过慈善事业避税的做法。格劳斯明确否认有哪个民间机构能比政府在帮助社会民生方面做得更好。格劳斯认为,政府税收的减少为政府实施公共事业建设带来很大的限制。
格劳斯举了个例子:“在非洲,有数百万人死于艾滋病和疟疾,而我们将大笔钱用于艺术中心或美术馆的表演,难道说,艺术能治病吗?这对那些身处困境的人们是毫无意义的。”在本月的一次投资评估报告中,格劳斯明确地指出:“向音乐厅捐赠3000万美元,那并不属于慈善事业,只能说是奢侈的炫耀。”
在接受《纽约时报》的采访时,格劳斯表示,他不能接受公共福利、慈善事业与捐赠者享受免税是相称的。“将大笔的资金用于足球运动场和音乐厅,我并不认为市民会投票将自己的税收用于这些事情。”
以这两个富豪为典型的争论在美国只是一个缩影。
由于越来越多的美国人认为,民间的公益慈善活动能更有效地减轻民生疾苦和解决社会问题,造成美国财政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缴数额大大减少。美国国会的税务联合委员会今年公布的个人所得税数据显示:美国最富有阶层现在上缴的个人所得税比过去大大减少,在2006年,联邦政府财政由于慈善免税,就少收了大约400亿美元。
印第安纳大学慈善事业中心调查显示,慈善减免税收的定义自形成至今已有90年,然而在最近5年,慈善免税情况却最为显著。仅在过去5年中,每5000万美元就大约有3/4以上的善款流向大学、私人基金会、医院、艺术博物馆等。美国优良企业局智慧捐赠联盟的总裁阿特·泰勒说:“捐给自己的母校或是医疗机构,这些富人们捐赠的对象大都是与自己生活有关联的领域,所以并不出人意料,毕竟有哪个富豪常与风餐露宿、无家可归的人经常见面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