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开展中秋国庆节日市场价格检查,重点规范月饼价格,整治交通旅游价格秩序,严惩经营者哄抬物价、商家利用优惠促销进行价格欺诈等各种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保持物价基本稳定,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
发展改革委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商务、工商、质检等部门,加强对月饼生产销售各环节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销售月饼的厂家、商场、宾馆、酒店是否依法明码标价,做到价签价目齐全、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是否存在价格欺诈、牟取暴利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典型案例,要通过媒体进行披露,进一步巩固近两年整顿和规范月饼市场价格秩序的成果。
发展改革委的通知指出,“十一”期间是游客出行高峰,要加强对民航、铁路、公路、水路客运和城市公交、出租车等交通运输价格,与旅游相关的住宿、餐饮、购物、停车、景点门票等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各种乱涨价、乱收费行为。
发展改革委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结合正在开展的价格服务进景区、进商场、进宾馆饭店、进客运场站等“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采用事先提醒告诫、市场巡查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确保交通、旅游价格规范有序,提高群众出行的舒适度、满意度。
通知强调,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对目前价格上涨应当正确引导,坚决打击各种乱涨价、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要严厉查处经营者利用节日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造成不明真相的群众排队抢购的行为;严厉查处经营者之间相互串通或者通过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以协议、决议、会议纪要、协调、口头约定等方式合谋涨价的行为;严厉查处经营者通过抬高等级、短缺数量、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手段变相提高价格的行为。同时要针对节日期间商家集中开展优惠促销活动的特点,对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对典型价格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发展改革委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加强对供求和价格变动情况的监测分析。重点监测粮食、食用植物油和肉、禽、蛋、菜、奶及其食品制成品,以及交通运输、停车收费、旅游服务、景点门票、药品、医疗服务等的价格和收费。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预警。一旦发现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立即启动相应层级的应对预案,妥善处置。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记者许红洲) (来源: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