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烟有害健康”———烟盒上强制标注的这句话,大家都不陌生,也知道其目的在于劝诫人们少抽烟。昨日有媒体报道,从2009年开始,诸如“腐烂的肺部、骷髅的头像、漆黑的牙齿”等警示图标将有可能出现在中国生产的烟盒上。
要谈吓唬人,“骷髅”似乎比“吸烟有害健康”管用,不过又有几个烟民不了解吸烟对健康的潜在危害?通过其他途径进行的相关宣传教育难道还少了?能够被这种宣教打动的人早就“用脚投了票”,而对于其他“真正”的烟民来说,吸烟的诱惑太大,戒烟的难度也太大,他们对种种劝诫早就具有“免疫力”。烟盒上的“骷髅”再恐怖,对他们来说恐怕也只是无法影响消费行为的“纸老虎”。
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讲,“骷髅”不仅难以起到吓唬烟民的作用,还有可能造成“误伤”。因为吸烟在我们国家不仅与个人消费有关,还深入到民俗文化之中———婚宴上新娘要给客人点烟,见老丈人要带上两条烟,甚至平常各种社交场合敬烟都成了一种礼数。很难想象,这时候突然看到烟盒上刺眼的“骷髅”,会是多么怪诞和尴尬的场景。
任何劝诫都应该有度,耸人听闻的效果往往是过犹不及。可以类比的是另一句大家都很熟悉的劝诫———“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按照“骷髅”印上烟盒的逻辑,上述风险警示实在太温和,最好应该在每家营业所的行情板辟出30%的空间,反复播放因套牢而自杀股民的录像才行。
话说回来,如果炒股真的与自杀有100%的必然因果联系,那股市还是干脆关闭算了,省得贻祸人间。同理,吸烟如果能跟“骷髅”划上等号,那岂不是应该像对待吸毒一样严惩不贷,所有的烟民都应该集中强制戒烟,哪里还有烟盒上印个“骷髅”就可以公开销售的道理?
也正因为吸烟不能等同于吸毒,世界各国普遍采取了“控烟”而不是“禁烟”的举措,重点都在于尊重非吸烟人群的选择权,防止他们被动地吸到二手烟。而我国在这方面做得还很不到位,甚至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公共办公室以及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候诊区、诊疗区和病房区都仍然存在一些吸烟现象,更不用提普遍的吸烟区划分了。
加大控烟力度的确势在必行,但相关部门在制定具体措施的时候或许还是应该从实际国情出发,考虑得再周到些。像给全国香烟换“骷髅装”这样的计划,保不成到最后没吓倒几个人,却惹恼了一群人。
好在晨报昨晚采访国家烟草专卖局时,对方表示香烟包装会充分考虑到我国国情。 作者: 晨报记者周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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