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梦杰在北京农行任职时索贿千万元 贪污公款400多万元
“京城商贿第一案”主犯伏法
本报讯 (记者王阳)昨天,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市一中院将有着“京城商业贿赂第一案”之称的主犯温梦杰押赴刑场,并执行了死刑。
据介绍,温梦杰曾担任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科技处处长、北京金信思创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院查明,1999年2月至2004年2月期间,温梦杰曾先后担任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信息电脑中心主任、总经理、科技处处长及北京金信思创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利用主管本单位电子化设备及软件采购、审核的职务便利,温梦杰曾先后多次向相关单位索取贿赂钱款,累计达1073万余元。
此外,在2003年6月至2004年6月期间,温梦杰还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在采购ATM自动柜员机的过程中,非法占有单位公款432万余元。
据介绍,温梦杰案发缘于其用巨资购买多套商品房。2004年,反贪人员收到举报信称温梦杰用巨资购买商品房,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侦查员调查发现,2002年11月,温梦杰用妻子的名字在建外SOHO购买了3套预售商品铺面房,价值超过千万元。而这些购房款,大部分均由温梦杰用现金和公司支票支付。
2005年12月20日,以受贿罪、贪污罪两罪并罚,市一中院判处温梦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此后不久,北京高院终审维持原判。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核准了这一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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