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温梦杰在法庭上 资料图片
本报北京9月11日讯今天上午,京城商业贿赂第一案的主犯温梦杰,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曾经的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科技处处长、北京金信思创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温梦杰,被认定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1500万元,从而成为了北京重拳打击商业贿赂犯罪以来,第一个被法院判处死刑并已执行的官员。(本报于今年6月18日五版刊登过)
1999年2月至2004年6月期间,温梦杰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向业务关系单位索取钱款,累计索贿金额高达1073万余元;并在采购ATM自动柜员机的过程中,采用欺骗的手段,将本单位公款432万余元非法占为己有。
在审理过程中,温梦杰曾声称自己并没有索贿,只是就回扣的问题与部分单位进行了磋商。但根据调查,温梦杰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总是以各种名义索要回扣款项,而业务关系单位为了保持农行这个重要客户,只能一味妥协,按照温梦杰的要求将钱汇入他的私人账户中。法院最终认定,温梦杰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和贪污罪,且具有索贿情节,依法应予从重处罚。据此,法院最终判处温梦杰死刑。
李松 黄洁 王文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