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球 实习生/马喜生)客车雨刮损坏偏逢大雨,路面湿滑刹车不灵撞向路障,导致3名执勤交警身亡。前日,备受关注的段怡义在京珠高速北兴路段撞死交警交通肇事一案,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3月1日早上8时许,段怡义(男,35岁,湖南茶陵县人,农民)驾驶制动、雨刮器、灯光均不合格的金微牌12座中型普通客车,随车载有11名乘客,从湖南省茶陵县出发前往广东省深圳市。
段怡义在庭上称,出事当天9时许,他已经发现雨刮坏了,于是更换车子的保险丝,但仍修不好。他侥幸地认为广东没有下雨,于是继续把车开上了高速路。在广东遇大雨、路面湿滑的情况下,他仍将车速保持在91公里/小时。
下午6时许,该车行驶至沿京珠高速公路广州市花都区北兴路段时,3名遇害交警刘某某、陈某、黄某某正在察看路段事故隐患情况。段怡义的客车驶近时,突然失控向右驶入路肩,当场将3名交警撞倒、甩出路外5米深的排水沟里。随后,客车在撞向西边护墙后向右侧翻,造成刘某某、陈某两名交警当场死亡,另一名交警黄某某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客车上至少有4名乘客受伤。事故发生后,段怡义居然弃车逃逸,两天后,在东莞市凤岗镇被公安机关抓获。
庭审时,段怡义申请当日的两名乘客(被告人老乡)出庭作证,证明其在事发后曾要求证人拨打120求助,但因不清楚事发地点导致对方挂线。
据旁听者反映,庭审刚开始时,段怡义的悔意不是很明显,在接受公诉人询问时,段怡义还强调客车车灯和制动都没有问题,只承认雨刮坏了,最后公诉方出示车辆技术检验报告书,证实段怡义撒谎。在最后陈述阶段,段怡义讲到“我现在很后悔,我愿意承担我应承担的责任”时,情绪陡然激动,当庭痛哭起来。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段怡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3人死亡、1人轻伤、3人轻微伤,且肇事后逃逸,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已构成了交通肇事罪。
据悉,3名受害交警家属已在本案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丧葬费、抚(扶)养费、死亡赔偿费和精神损失费合共129万余元。当天,法庭只审理了交通肇事的刑事部分,被告人段怡义的刑事附带民事部分将择日另行审理。
?ā????<力的责任。经警方反复耐心地做工作,当事双方最终达成赔偿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