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广州9月11日电(记者舒静)今年1月9日,一名福建男子在广州市某银行停车场持枪抢劫170万元港币。11日,广州市中级法院判处该案被告人谢伟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11万元人民币。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9月14日17时许,谢伟经预谋后,在广州市某工艺店内,以购买首饰为名抢走价值12.9万余元人民币的一枚钻石戒指和一条铂金项链。
2007年1月9日,谢伟在某银行停车场内,使用携带的玩具手枪威胁被害人陈某,抢得港币170万元及诺基亚手机1部。
据悉,在案件审理期间,谢伟的亲属代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6万元。